当前位置:

宜昌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三个一”开展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督查工作

日期:2020-06-03 10:57来源: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责任编辑:宜昌救助站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王桂芳)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切实保障全市在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关爱、救助、帮扶措施有效落地实施,市未保中心通过购买第三方社工机构服务的方式,用“三个一”的方法对各地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一是制定“一个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市未保中心制定了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督查实施方案,从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四个层面对督查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其中工作内容明确规定了每年开展儿童电访的时间、频次、比例,要求每年4月、10月对全市在册留守、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全覆盖电访一次;每月对在册对象抽查10%,对电访中发现的问题按照30%的比率开展实地督查。

  二是设计“一个表格”。该表格共分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供第三方机构电访时记录使用,对电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第三方将问题汇总提交审核,市未保中心进行梳理审核;表格第二部分记录问题,明确交办人和交办时间,同时将表格交办给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对交办的问题进行核查核实并填写第三部分反馈情况。最后,各县市区将核实及落实情况提交市未保中心。通过这个表格,将第三方机构、市未保中心与各县市区民政局串联起来,确保未保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是形成“一个闭环”。第三方机构每月20日前将电访中发现的问题汇总至市未保中心,市未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对问题汇总表进行整理并交办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在问题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处置结果反馈至市未保中心,市未保中心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对问题开展实地督查。第三方机构实地督查结束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未保中心提交督查结果报告。市未保中心根据督查结果报告再对其中的问题进行随机抽查。通过这样的流程,让督查工作形成闭环,通过电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核实、及时整改,让特殊困难儿童遇到的各类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关注、及时解决。

  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不仅能及时发现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中的不足,有利于查漏补缺,更好督促各地各项儿童福利政策落实落地,同时能及时发现特殊困难儿童的需求,根据需求开展接地气的服务项目,以更优质的服务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落到实处。(宜昌市未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