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响应“两办”文件精神,妥善安置10名长期滞留人员
日期:2019-03-19 09:39来源: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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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秦锦)近日,在宜昌市政府的协调和多个部门的配合下,市救助管理站顺利将10名长期滞留人员认定为特困人员进行安置,并于3月12日与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妥善办理了移交手续。
此10名人员为长期滞留人员,其中最长的滞留时间已达8年,最短的也已有2年。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2018年6月,该站对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的资质、护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等进行了全方位考察,经过对拟托养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和专科医院检查评估,确定此10名受助人员具备移交条件,于2018年7月11日将此10名受助人员送至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进行托养。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积极响应“两办”文件精神,2019年2月,该站向市民政局提交安置申请,在经市政府批办后,成功将此10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人员认定为特困人员纳入政府集中供养,并安置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后期,该站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回访,持续开展寻亲服务。(宜昌市救助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