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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让殡葬工作变“被动”为“主动”

日期:2018-07-23 11:03来源:宜昌市殡葬管理所
责任编辑:宜昌市殡葬管理所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黄曼)“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老人眼眶湿润,紧握着宜昌市殡葬管理所职工的手说道。

  原来老人的家人在交通事故中伤亡,老人在该所的帮助下,领取到了一笔丧葬费用,顺利办理完了家人的丧事。近年来,该所为了维护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宜昌市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垫付通知书》的文件精神,有效缓解交通事故中因肇事者无力赔付而引起的社会矛盾。根据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人人身死亡的,又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丧葬费用。

  据悉,领取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只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受害人家属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领取丧葬费用,有了这笔垫付的丧葬费用,该所则可以及时的处理受害人的遗体,按照程序进行火化,让受害人早日安息,也让殡葬工作由“被动”变“主动”,提高了殡葬业务工作效率,确保了殡葬工作更加务实便民。(宜昌市殡葬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