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精神卫生法》宣讲
本网讯(通讯员 刘陈)5月8日下午,宜昌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科二病区组织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共同细学《精神卫生法》,并对在院患者及家属开展《精神卫生法》宣讲活动。
精神病科二病区积极响应《宜昌市优抚医院2018年<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率先在科内开展学法用法学习宣讲活动,科室主任刘陈用幻灯片的形式对《精神卫生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解答大家的疑问。同时编发宣讲微信,得到广泛关注转发,营造良好的宣讲氛围。随后以管床医师查房及健康宣教等形式对在院患者及家属进行《精神卫生法》宣讲活动。通过这次学习宣讲活动,普及了科室在院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律知识,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患病、诊断、治疗、入院、出院以及在工作上、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权益,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增进了科室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和友谊,受到科室在院患者及家属的欢迎和好评。
据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宜昌市优抚医院将2018年5月定为《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月,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精神卫生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对该法的知晓率,为精神卫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学好法,用好法,严格按照《精神卫生法》有关规定,依法行政,依法行医,扎实做好精神卫生防治的各项工作,保护好患者权益及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权利。极大地促进了医院精神卫生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宜昌市优抚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