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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完善四大机制 提升灾害综合应对能力

日期:2017-03-08 09:01来源:
责任编辑:夷陵区民政局阅读量:

   夷陵区地处三峡坝库区,地理位置敏感,多灾易发。近年来,该区创新减、防、救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保障能力,灾害综合应对能力明显提升。2016年,面对历史罕见的12次暴雨突袭,区委、政府统筹协调,以最大力度、最优政策、最强保障,着力构建灾害应对“统筹协调机制、市场分担机制、社会参与机制、财政保障机制”,成功应对了98+灾害。

   一、政府主导,建立灾害应对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委书记和区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24个区直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抗灾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在灾情发生后,进入应急工作模式,区级领导包保灾区、领衔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实行“一项重点工作、一位区级领导牵头、一个专班负责落实”,应急救援处置、倒房重建、群众过渡期生活安置、资金后勤保障、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宣传氛围引导和督办落实等各项工作均有区级领导协调负责。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党员干部包户“三包”责任制,“统一指挥、科学调度、统筹协调、落实有力”的恢复重建责任体系迅速落实,区、乡、村三级共同应对灾害的强大合力全面形成。

   二是部门联动,高效运转。应急过程中,区委、区政府统筹整合部门力量,从区统筹办、纪委、应急办、农业科、民政局、水利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办公室,坚持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部门合作,建立了应急协调、灾情会商和灾情统一发布机制,确保灾害应对指挥有力、组织有序、反应迅速、救助及时、督办到位。

   三是强化督办,落实任务。重建过程中,区重建办按照“倒排工期、销号推进、挂图作战、分级包保”的方式,实行“日报告、周督办、旬通报、月排名”,全力推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全区5个督查验收组,以乡镇自查、区“三万”工作队检查、区级领导带队验收实行三级联合督办,就责任落实、建房进度、款物发放组织多轮进村入户督查。针对少数乡镇进度迟缓问题,区委书记、区长给各地党政一把手联名签发督办通知书,确保了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

   二、拓展思路,建立灾害风险市场分担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出台政策。近年来,夷陵区委、区政府按照“整合资源、扩面增责、创新机制”的思路,率先将保险分担机制引入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出台了《夷陵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区级财政每年出资390多万元,为全区13.7万户农房、55万城乡居民购买自然灾害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手段,逐步建立了灾害风险分担机制,有效减轻了政府在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压力。

   二是明确标准,赔付到位。保险标的为:因灾住房倒塌赔偿20000元/户、住房受损最高赔偿6000元/户、家庭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户;因灾死亡赔偿50000元/人、因灾致残最高赔付50000元/人。2016年,全区共理赔745户,赔付资金869.08万元,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直达灾民个人账户。

   三是风险分担,成效明显。保险公司理赔资金与政府财政性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同步直达,通过整合资源,一定程度解决了受灾群众重建资金筹措难的问题,提高了灾害应对能力和灾后恢复重建效率,保险分担机制连续3年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促进灾后重建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认可。

   三、凝心聚力,建立社会广泛参与机制

   一是社会动员,抢险救灾。面对罕见灾情,2016年全区党员干部深入灾区一线,帮助受灾群众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公安消防、武警以及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搜救,区直各部门对口帮扶受灾联系村,有大型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企业主动奔赴重灾区,抢通道路打通生命线。在乐天溪镇、三斗坪镇等重灾乡镇,党员干部自发成立救灾突击队,支援重灾村除沙排险、缓解重灾村劳力不足的困难,加快了重建进度。

   二是救灾捐赠,奉献爱心。灾情发生后,全区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纷纷解囊,通过慈善平台,为灾区捐款捐物196万;上海市静安区、中烟集团、省司法厅捐款400多万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的1000个“赈济家庭箱”,社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渠道通畅,捐赠款物均及时送达受灾群众手中。

   三是防灾减灾,人人参与。开展经常性组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营造人人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紧急情况下居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汛前组织开展“清三沟,固护坡”等灾害风险防范治理,对房前屋后阳沟、边沟、排水沟进行全面清疏,对可能滑坡的地方进行摸排,对隐患部位进行加固。推动“安全房”建设工程,农民重建住房选址按照避开原址、避开基本农田、避开山洪沟、避开地灾点“四个避开”的原则,倡导“科学选址、集中建房,建安全房”,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统筹整合,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提高标准,确保“五有”。2012年,夷陵区在湖北省率先出台《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出台《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不断规范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应急期间生活救助每人每天15元,过渡性生活救助每人每天15元,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每人1万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医疗服务”。区级财政预算托底,全面保障灾害救助所需资金,2016年,全区应急救助2766人,发放资金62.25万元,过渡期间生活救助1595人,发放资金215.35万元,冬春生活救助34353人,发放资金521万元。

   二是整合资源,保障重建。2016年,区委、区政府整合民政、住建、国土、保险四个方面的资金,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将补助资金统筹打捆兑现给受灾群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重建、修缮倒损住房资金困难。按倒房重建一类对象最高7万元、二类对象最高6万元、三类对象最高5万元、修缮住房最高7000元的标准打捆救助资金。同时,符合国土增减挂钩项目条件的受灾群众按150元/㎡的补助资金。2016年,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共救助904户2444人,救助资金2105.8万元。

   三是综合施救,阻断贫困。以全国“救急难”试点为契机,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参与”的援助机制,及时将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纳入重点救助范围,以临时救助、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困境儿童阳光基金等多种救助方式,及时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全区临时救助受灾群众167户498人,医疗救助困难群众3户8人,将69名因灾致贫对象纳入低保范围,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问题。(夷陵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