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组团调研采访宜昌市秭归县“幸福村落”
本网讯(通讯员 刘阳 李林修)4月11日至13日,人民日报总部派出记者组来到宜昌市秭归县,实地采访“幸福村落”建设情况,为全国探索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农村治理机制提供实践范本。
采访组先后到茅坪镇、郭家坝镇和水田坝乡,进村落、入农家、访干部、问群众,从一个村落、一个农户近年的变迁过程中,探寻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的核心。
秭归县从2012年8月开始的“幸福村落”创建,把行政村划分为若干个村落,再以村落为治理单元、以村落党小组和理事会为自治主体、以“两长八员”为服务骨干,组织农村党员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但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延伸拓展了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链条”,同时也促进了村民自治的落地生根。调研组一行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调研,对秭归为什么要开展“幸福村落”创建,如何创建以及创建取得了哪些成效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找到了答案。
秭归县委书记卢辉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秭归“幸福村落”建设最大的成就就是让中央的农村政策落地、落户、落到了农家。这种建立在自觉、自愿、自发基础上的村民自治,不仅有效调动了村民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架起了党委政府与村民之间顺畅沟通的桥梁,而且完善了党委政府对农村治理终端的管理制度,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了终端。
人民日报湖北分社记者付文表示,秭归把自治权具体到一个村落,稳定了行政村体制机制,在财政投入不大的情况下让村民自治接了地气,在全国推广应该会更容易一些,相对遇到的阻力会小一些,成本也会更低一些。”(宜昌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