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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一季度社会救助重点工作顺利通过省厅检查验收

日期:2016-04-05 08:31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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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王春丽)328日30日,省民政厅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督查组一行来宜对我市一季度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督查组由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副主任刘瑜、省低保办主任科员周敏组成。督查组检查了宜昌市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先后到枝江市、宜都市、伍家岗区和当阳市开展实地检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李万新、副局长夏瀛陪同了检查。

  督查组在检查期间,重点检查了该市2016年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调整公布情况、各地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进展情况、农村福利院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宜昌市低保申请家庭收入评估标注制定情况。督查组对该市社会救助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市2016年社会救助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实在,市及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做到早谋划、快行动、重落实,不仅圆满完成了省厅《2016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工作任务清单》中的各项任务,并立足宜昌实际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多项工作亮点已初现雏形,为做好今年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开了好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社会救助工作清单要求,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按照社会救助工作清单,分解到人、逐一抓落实,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一季度各项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在完成省厅社会救助工作清单的同时,宜昌市认真编制“十三五”规划,积极深化“十三五”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在远安县建立了医疗救助标准化试点、在兴山县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机制标准化试点、在宜都市建立了农村福利院建设标准化试点、在伍家岗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化试点,从标准化、规范化着手,积极打造宜昌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品牌。同时,积极探索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实行“阳光救助”,真正将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宜昌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