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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启动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三院(园)同创”行动

日期:2016-03-31 10:03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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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15】20号)和三个《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光荣院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近日,宜昌市民政局印发《开展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三院(园)同创”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今年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了今年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就是以全面提升为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为目标,所有优抚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实施一套规范严谨、科学细致、务实管用的标准化管理服务体系,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全部达到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标准。

  《方案》要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四个步骤进行,一是动员部署(2016年23月底)。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二是组织试点(201636月底)。确定在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烈士陵园、秭归县光荣院等三个优抚事业单位先行进行试点;三是全面推进(201669月底)。召开全市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市优抚事业单位集中学习观摩和现场培训,确保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体系制定工作;四是跟踪评估、完善提高(201610月以后)。根据对象的需求和上级要求的变化,对标准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并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据悉,当前,全市18家优抚事业单位还普遍存在服务管理标准不高和行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全市将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院(园)同创”活动,在借鉴学习外地外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将日常管理服务制度和经验办法固化并提升为标准,推动全行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的大提高。(宜昌市民政局优抚科 丁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