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出台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实施办法
本网讯(通讯员 王经平 张姿)为继续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强化党风政风民风建设。日前,枝江市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和各级党委、政府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及14个市直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通知》指出,枝江市自2002年开展殡葬改革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火化率长年保持在98%以上。但少数镇(街道)仍然存在违规土葬、骨灰套棺重葬、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现象,占用了大量耕地、林地;在城区乱搭灵棚、大办法事、播放哀乐、燃放鞭炮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少数地方非法经营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入墓率不高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逐步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好局面。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四带头、四不得、一条决不允许两项坚决制止”。“四带头”为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四不得”为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吹打弹唱和抛撒冥纸;不得将骨灰套棺重葬;不得超标准修建墓灾墓碑;不得在林区、景区、城镇居民区、街道旁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和祭品、燃放鞭炮。“一条决不允许两项坚决制止”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制止为活人立墓、超标准建墓、建宗族墓和将已经迁移或平毁的坟墓返迁或重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通知》强调,各镇(街道)要把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户及新农村建设等评先创优考核。殡葬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要建立信息网络;各村(居)委会要安排信息员,加强监控,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遇有问题及时报请所在镇(街道)处理。同时,还明确了纪检监察、宣传、法院、公安、民政、住建、城管、财政、人社、国土、林业、物价、卫计、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枝江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