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评估机制研究
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谭家萍 任翼
近年来,夷陵区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门类齐全、层次多样、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形成。为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科学发展,夷陵区从2008年开始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努力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理论政策调研活动的通知》统一要求,夷陵区民政局围绕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开展深入调研,分析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做法和经验,剖析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研究提出与夷陵区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建议。
一、夷陵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发展情况和功能作用
(一)发展情况
2008年1月,夷陵区在全区全面推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市民政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力配合,各社会组织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09年11月,区政府召开全区社会组织工作会议,对61个社会组织颁发等级牌匾,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2年4月,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相关规定,夷陵区启动了第二轮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自我评估、实地评估、复核四个阶段,完成了对全区229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二)发挥的作用
1、全面摸清现状。在评估工作中,评估委员会通过评分细则从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了解社会组织,通过基础情况调查表对社会组织的办公场所、负责人、成员组成、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通过社会组织自查报告对社会组织工作成绩进行了解,通过实地检查对社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掌握。
2、发掘先进典型。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委员会结合评分细则、自查报告、情况调查表和实地考核结果发掘出代表性社会组织。一方面对典型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在鼓励该社会组织的同时给其他社会组织树立榜样;另一方面总结并推广其成功经验,在社会组织之间形成相互学习的良好氛围。
2、发现存在问题。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同时也是对全区社会组织的检查工作,一是了解社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二是了解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存在的问题;三是了解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为后期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3、促进沟通交流。社会组织评估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一是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之间交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了解社会组织各个方面的信息,社会组织了解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政策;二是通过社会组织参与评估委员会和集中评估实现社会组织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比较和相互学习。
4、收集意见建议。在给社会组织评定等级的同时,也给社会组织和评估小组一个提意见、收集意见的机会。一是社会组织通过自查报告反应自身的问题和建议;二是评估小组在和社会组织接触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搜集建议;三是评估委员会针对问题提出建议。
二、夷陵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经验做法
(一)确立目标,把握评估工作导向性。评估工作是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进行分层指导和分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评估达到三个目标:一是对全区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二是摸清各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弄清“五个要素”:位置、牌子、章子、班子、场子;三是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完善方案,确保评估工作操作性。一是修订完善评估细则。通过对照部省市评估工作要求和标准、参考先进地区评估作法等方式、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讨论和分类分批召开社会组织会议论证,细化、完善夷陵区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和评分细则;二是周密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成立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日程安排表等。评估采取按属地分块、按行业分类、区评估委员会组织协调、各专业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区复核委员会审定的方法进行。
(三)扎实推进,确保评估工作实效性。一是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先由被考评单位开展自评,再由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评价;评估小组所到之处,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四评”的方式进行,即听参评单位工作汇报、看相关档案资料、访服务会员、评估打分;针对评估小组的打分,区复核委员会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评估最终结果在宜昌社会组织网和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二是做好阶段小结。先后召开评估动员会、全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会、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总结会,及时进行总结,在确保每一步的评估工作都扎实完成的同时也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面的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总结分析成果。召开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总结会,各个评估小组汇报评估结果、反映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讨论后形成总体结论。
三、夷陵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评估组织工作方面。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缺乏宣传和号召,部分社会组织参评积极性不高,阻碍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评估工作效率低。由于评估小组成员均是兼职进行评估,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评估工作结束时有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料没有收集齐全的情况。
(二)社会组织自身方面。一是管理水平不高。部分社会组织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层次不清楚,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社会组织难以正常开展工作;二是缺乏基本条件。社会组织设施设备条件参差不齐,部分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阻碍社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工作无痕迹。大量社会组织缺乏收集和整理资料的意识,对相关资料用完就丢,不留下痕迹,或者不注重整理归类,社会组织工作无迹可查;四是未开展活动,开展未报告。部分社会组织不开展活动,或者开展活动之后不备案,登记管理机关无法准确及时的掌握社会组织的工作运行状况;五是与权力机关挂钩。少数社会组织挂靠相关权力机关,成为半官办性质的组织,社会组织财务不独立,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也没有建立财务账目;六是成立动机不纯。少数社会组织因不正当动机而成立,成立后不开展活动,不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三)管理机关管理方面。一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不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采取归口登记、双重管理的登记管理体制,登记管理机关侧重于社会组织的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侧重于社会组织的日常业务指导,导致政出多门、批准不一、评估、检查、登记、年检等多项管理不协调、低效现象;二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管理滞后。部分组织变更地址或者负责人没有登记,或者已经没有开展活动但没有进行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无法准确及时的掌握社会组织的相关情况;三是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程度不够。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的运行状况况不了解、不关心、不重视,对社会组织的活动不组织。
四、促进夷陵区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机制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力度。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之前和开展过程中,通过召开动员会、下达评估文件、网上信息宣传等手段使社会组织了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评估工作能够顺利高效进行。
(二)组建专业评估工作小组。组建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负责审查社会组织提交的评估报告、实地进行考察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复核委员会负责复核社会组织对登记评估结果的异议。对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落实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成员补贴,提高其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评估动态机制。实行随时申报、随时评估的动态机制,由社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和需求,向评估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对照评估标准提交资料,评估委员会迅速对其开展评估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动态管理和实效性。
(四)制定综合评估标准。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社会组织发展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制定详细的综合评估标准,社会团体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估,保证评估标准的实际性。
(五)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将等级评估结果作为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质要求之一,只有等级评估达到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才具有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资格;将等级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结合起来,评估等级达到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检程序。通过充分运用登记评估结果,提高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积极性,发挥等级评估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