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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日期:2014-03-17 10:3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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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民政局

  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创新办和市民政局“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以社区建设为抓手,推动“三社联动”,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平台,强基础

  一是科学调整优化社区布局。针对大规模征地拆迁建设后,居(村)建制打乱,发生深刻变化的现状。遵循经济依存关系不变,社会事务关系移交;便于治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村)民自治的原则,对全区25个社区社会治理区域进行调整,按照城市社区20003000户、农村社区1000-1500户规模设置,确定社区居(村)委会服务范围。推行一个新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设立一个社区居委会,设立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网格管理站、社区综治维稳站和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一委一居三站一中心社区服务治理体系。二是高标准、高起点、高规格推进社区平台建设。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照占地不低于4亩、每户不少于1平米,不少于2000平米的标准,建设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遵循办公场地最小化,活动场地最大化的原则,科学布局,社区事务综合服务大厅(三站)、社区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维权咨询室、警务室、市民学校、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慈善超市)统一一厅四室一校一点布局设置,形成社区便民服务、矛盾调处、健康服务、综合购物、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市民培训七大功能服务区,完善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实现便民服务设施全覆盖。目前,已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中心5个,正在新建和改建5个,为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供了硬件基础。

  二、谋顶层,定制度

  一是出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示范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猇亭区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办法》、《猇亭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办法》、《猇亭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纲领性文件。二是构建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三站”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便捷化。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整顿规范部门行政行为,优化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对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具体行政事务,实行委托或购买服务。三是构建便民服务体系,推进便民服务信息化。鼓励各类组织、个人兴办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产业,不断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配套完善社区建设顶层设计,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设阵地,育发展

  在区、街办、社区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站点,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化快速培育发展。2013年,区民政局与古老背街办联合成立了区、街办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引进一米阳光社工服务中心进驻社区,借助其专业优势,孵化、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下设信息服务部、资源开发部、项目管理部和项目运作部,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积极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区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提高社区群众组织化程度。目前,七里新村社区已成功培育7社区型群众自治社会组织。

  四、定目标,管长效

  区政府下发《猇亭区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实现社区实体功能完备、设施齐全、运转高效、人气聚集;社会组织区域化、专业化;居民自治扁平化、组织化;便民服务精细化、标准化;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八化”为目标,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建设。制定《猇亭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鼓励和引导其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积极探索社区用人机制改革,确立了通过引进一批、考试录取一批、培训转化一批,力争到2015年,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达到50人,2020年达到200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人员稳定的社工队伍的基本任务;确定了到2015年,每个城市社区培育5个以上社区型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培育3个以上社区型社会组织,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备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培育更多的社会服务主体,扩展更广阔的公共服务空间、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社区型社会组织发展目标。

  五、硬支撑,激活力

  一是理论支撑。区委、区政府聘请请华师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伟东教授及其研究生社工团队作为顾问团队,全程指导我区的“三社联动”工作;中南财大、三峡大学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具体参与,共建“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猇亭区实践基地。并提炼总结试点经验。

  二是人才支撑。引进“一米阳光”社工服务中心帮助我区进行社工培养和社会组织培育;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引进措施,引进一批专业社工人才;在新招录社区专职工作者和部分事业单位岗位时,将持证作为必要条件,探索在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工青妇、残联等社会服务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职岗位,实行社会工作岗位聘任制度,积极引进专业服务人才;对全区基层社会工作者进行全方位、大规模的培训,帮助他们改善知识结构,学习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技巧,严格实行考试考核,对考试合格者区颁发社工员证书,实施社工人才本土转化工程。力争到2015年,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以上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一支稳定的社工队伍。

  三是财力支撑。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和实施办法,规范政府购买行为,优化购买流程。统筹选择家庭及儿童、老年、青少年、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矫正、劳动关系协调、就业培训等八大类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把一些事务性、辅助性的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列入部门预算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项目化。建立社区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将社区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区政府建立社区基础设施项目扶持资金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对新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备案、登记的社区型社会组织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培育资金补助;安排慈善公益、向上争取项目等资金支持社区建设与发展。建立社会工作者经费、待遇保障机制,专业社会工作者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定额补助,统筹解决。对通过全国社工考试并在岗的基层社会工作者,一次性给予助理社会工作师3000元、社会工作师6000元的奖励;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并在岗的社会工作者每月工资分别补助100元、200元。

  通过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建立公益创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部门、社区三层次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其他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社区,推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壮大,2013年底,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进社区登记率已实现30%,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总人口的10%,试点社区已培育成熟16社区型社会组织,随着2014年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全面铺开,社区型社会组织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