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3-09-11 09:2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宜都市民政局 覃万科、邓小玲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通知(国发〔201042号)文件印发以来,各省、市相继出台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地方政策,为提高广大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开辟了免费培训的绿色通道,2011年底新出台的安置条例明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县(市、区)级退役士兵安置办工作力量薄弱、部门紧密配合不够以及培训主体——退役士兵对培训认识欠缺等原因,导致参加职业培训的退役士兵人数占比较小,社会效益并不明显。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当前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些分析并提出建议,供参考。

  一、当前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来检查,存在“两多两少”:一是民政部门唱独角戏多,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工作少。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涉及民政、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定点承训机构,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尚未形成一套快捷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也没有真正形成推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具体承担这项工作的优抚安置科(股)工作任务多,工作人员少。县(市、区)级民政部门的优抚安置科(股),一般仅有1-3人,要承担优抚安置工作、烈士纪念工作、军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双拥办的日常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非常突出,难免出现顾此失彼。

  从培训主体——退役士兵求学求训意识、参学积极性等方面来检查,也呈现“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急于就业找工作者多,静下心来学习者少;二是追风赶潮学驾驶者多,学其他实用技术者少,有一个县市,报名参学总数101人,学习驾驶的竟高达89人,一般也都在半数以上。三是在学驾驶的过程中,由于驾考制度的从严规范,加上退役士兵多数处在到处求职状态,学习分心,多次补考者多,一路顺利过关者少。

  二、加强退役士兵培训工作的对策建议

  1、地方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能技能培训工作,县(市、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指导下,部门联动才会形成整体合力。

  2、加强基层退役士兵安置办工作力量。根据人口总量、优抚对象人数和安置退役士兵人数增设机构、增加人员,人口多的可将双拥、优抚、安置科(股)单列,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并将退役士兵培训的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就业率量化纳入民政部门目标考核,提高执行力。这项工作既需要县(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更需要省、市民政厅(局)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基层民政工作铺设绿色通道。

  3、加强退役士兵培训政策宣传。采取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退役士兵培训政策。一是把握宣传时机。紧紧抓住征兵宣传、离队前宣传和返乡报到宣传三个时间段,让退役士兵100%知晓政策;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通过在车站拉宣传标语、在公交车或的士车上做车身广告、在繁华路段举行专门的宣传活动,印发招生简章、发放《致退役士兵一封信》以及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介进行密集宣传,使退役士兵全方位了解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自觉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返乡后的第一件大事。三是相关机构共同宣传。利用退役士兵报到时机,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邀请培训机构招生办和大型企业参加,举办专场招聘会,共同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和就业形势分析,让用工企业和退役士兵进行初步接触,加深退役士兵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形势的认识和理解,以便他们在退役后的第一时间做出正确选择。四是做好典型宣传。积极培育和挖掘通过参加培训实现成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士兵充分认识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激发和提高退役士兵参训的热情和动力。

  4、创新培训方式和就业服务。就业才是硬道理,应该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标,把提高退役士兵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培训方式应多样化。订单式培训、随到随学、短期培训等灵活多样。二是提高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建立并落实对退役士兵定点培训机构的考核激励机制,对完不成教育培训任务、达不到要求的教育培训机构,取消其承办资格。三是加强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工作。将退役士兵作为劳动就业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跟踪了解退役士兵就业情况,加强双向互动,推荐就业,引导创业,力争实现退役即上学,毕业即就业,变“最可爱的人”为“最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