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四个坚持”保障农民四项权利
多年来,当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把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当阳市辖7个镇3个城区办事处,总人口48.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6万人。158个村民委员会,919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成员649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537人。通过近4年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158个村全部被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命名表彰为“当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2008年元月,玉泉街道办事处、两河镇群丰村分别被省政府表彰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2009年12月,玉泉街道办事处、育溪镇等8个镇(街道办事处)被宜昌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命名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乡镇”。
一、坚持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一)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为了推动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当阳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15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各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由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组织委员和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行政主任)任副组长,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印发规范性文件。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2005年11月我市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当办发[2005]45号),进一步推进了该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5月,该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当村办[2011]2号)。按照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评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街道办事处)、示范村的评估标准进行了细化。
(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要求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年一考核,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了量化考核。各镇(街道办事处)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的量化指标纳入了联系村国家干部、村干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考核的内容和工资待遇及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村“两委”班子集体和成员向村民代表会议做述职报告,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村民评选村干部的依据,并与村干部的年底工资进行了挂钩。
二、坚持规范程序,做好四项公开
(一)广泛宣传发动。为了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当阳市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车、电视播送滚动字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竖立宣传牌、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等政策法规,使农户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晓率达到了100%,提高了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年初,市委组织部和民政局联合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主任在市委党校集中进行培训学习,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各镇(街道办事处)利用春季党员集训等形式,对镇(街道办事处)国家干部、村干部就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进行辅导,使镇(街道办事处)国家干部、村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率达到了100%。市政府、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都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有效保障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村务公开及时全面。全市158个村按照村务公开的十八个方面的内容,均设置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做好四项公开,即:即党务公开、“三资”公开、公益事业公开、政策落实公开。公布时间为每月5日,公布的事项文字简洁明了、村民易懂。规模较大的村还在群众易观看的地方设立了固定公开牌,全市共设立公开牌248块。同时还通过广播、明白纸、各种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当阳市还创新村务公开模式,村务事项公开由群众“点题”。为确保村务“点题”落到实处,该市158个村都设立了“点题意见箱”,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村民代表参与座谈、定期按题张贴公开村务事项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公开点题内容及办理结果。疏通民意,消除了群众疑虑。“点题式”村务公开制度实行以来,该市已采纳群众意见建议8600多条,解决苗头性问题1300多个,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从2008年开始,通过4年的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158个村都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要求。每年年初,先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下发《关于评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通知》,再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申报,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的情况进行抽查,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综合评审,后由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命名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通知》,对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村进行命名表彰。
(五)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当阳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各镇(办事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薄弱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党镇办公室、纪委、组织、宣传、民政、司法、财政、国土资源、农业、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薄弱村”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照村总数倒排分别确定了1个“薄弱村”,共10个村,即:玉阳办事处的坳口村、玉泉办事处的焦堤村、坝陵办事处的木林村、两河镇的麦城村、河溶镇的红日村、育溪镇的同明村、庙前镇的长春村、王店镇的跑马村、半月镇的宇宙村、草埠湖镇的郑湖村。并通过认真分析“薄弱村”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影响后果,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薄弱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每个“薄弱村”都有1名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行政)领导驻村,明确了责任,建立了责任制。通过近三年的治理工作,10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薄弱村”都达到了合格标准。
三、坚持民主制度,保障群众权益
(一)规章制度健全。各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实际,指导各村建立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议事恳谈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干部任期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村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各项制度落实效果良好。
(二)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各镇(街道办事处)指导辖区内的各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行了议事恳谈会制度。凡重大村务和涉及广大村民利益的大事,如农村低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资”管理等都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进行公开。各村还建立了村务民主决策“四步议事法”:第一步,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确定议事主题;第二步,召开由退职村干部、老党员、村民代表、普通群众参与的议事恳谈会,形成议案;第三步,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召开议事恳谈会;第四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大多数村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达5—6次以上。对一般村级事务每季度进行公开。有效拓宽了村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构筑了一个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直接交流沟通的平台。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对财务收支实行了民主理财,每月10号由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组织集中审计,每月公布一次村集体财务。先将支出条据交给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集体审核同意(盖章)后,再由村党组书记和村主任“双签”后予以入帐。财务上实行的是村帐所管、村只设报帐员,每月报账员向镇(街道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报帐,实行的是一季度一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对修水泥路、架设抗旱线路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布。全市10个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会计服务中心,加强了对村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审核结算严格实行“三票、三签、三章”的管理办法。“三票”即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据、市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内部结算凭证;“三签”即经办人签字、村党组书记和村主任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三章”即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章、财务人员财务处理科目章、镇(街道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财务审核章。
四、坚持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为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村民满意程度,实现村务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当阳市强化三项检查督办措施:一抓落实,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二抓查评,每年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查评,查评的主要内容有五类: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村财务收支和审计的账目是否属实;提供的有关数据、姓名是否正确;村委会记录和村务公开登记簿有关资料是否经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农户是否满意;三抓考核,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了村年度目标责任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将每次检查评比的结果记录在册并适时通报。对公开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进行公开的,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扣分。通过三项检查督办措施的落实,当阳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有力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当阳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