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创新管理着力提升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田荣国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边陲,属武陵山区,全县国土面积2372平方公里,辖3乡5镇、97个村、697个村民小组,11个居委会,总人口20.6364万人,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84.77%。五峰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的县,也是省定贫困县。近年来,五峰始终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制度健全、规范管理、资金落实、阳光操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实行分类施保,全面打造科学低保、公平低保、阳光低保和诚信低保,推动城乡低保步入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一、构建制度,严把进出关,夯实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
针对城乡低保工作发展的新变化,五峰把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低保工作制度体系作为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来抓,有效增强了低保审批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为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一是建立培训制度,统一低保评定标准。根据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变动和工作方式方法、对政策的理解等方面的差异、低保评定存在偏差,难以体现标准统一的问题。认真研究,组织开展对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政策法规,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共同分析相关案例,做到了低保规范一致、把握尺度一致。二是严格审批把关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该退则退”。县民政局下发文件从“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平”入手,对城乡低保开展以“三覆盖、三统一”为主要内容”公开公示活动,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程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法规。明确了低保审批工作“四坚持”、“四不准”、“五不纳入”的要求。即:坚持本人申请、坚持所在村(社区)初审、坚持乡镇审核把关、坚持县、乡集中研究、联审联批;不准暗箱操作,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家庭居住条件较好具有隐性收入的不纳入,没有经过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的不纳入,没有乡镇集体研究记录的不纳入,没有张榜公示的不纳入,具有自救能力好逸恶劳的不纳入。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模式,申请人申请低保时由乡(镇)政府和委托的村(社区)受理,由乡镇干部带队入户调查,交村(社区)召开低保评议会评议,并在村(社区)范围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县、乡联审联批,对批准纳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常年固定公示。在公示日内,实行公示督查制度,对全县各乡(镇)公示情况进行督查,对公示不到位的乡(镇)责令重新公示。三是实行村(社区)低保意见反馈制度,保护低保对象合法权益。对申请享受低保的人员,在村(社区)召开低保议事会后,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书面和口头通知到申请人。对低保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复议。四是推行低保家庭承诺制,提高低保申请人诚实守信意识。凡享受低保的家庭,都要与村(社区)签订《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诚信渐退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享受低保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享受低保家庭有了更明确的约束力。承诺制度的实行,既减少了低保家庭隐瞒收入变化等情况的发生,避免骗取城乡低保金的现象,也有效约束低保申请人诚实守信,强化了村(社区)低保管理工作的力度。
二、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格局
(一)创新城市低保管理体制。一是改革低保评估机制。由村(社区)评定低保,改为成立村民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召开评议小组会时乡(镇)驻村干部必到会方可进行,增加了低保透明度,强化了村(社区)与乡(镇)间的相互监督。二是完善低保实施程序。完善了低保的申请、村(社区)初审与代理、受理、评估与公示、召开低保评议会、审核、审批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城乡低保的申请程序。三是建立村(社区)低保评议制度。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居民代表共同组成评议小组,对低保申请工作实行多方面审核评议,使低保办理更能反映真实情况。四是实行低保复核制度。对已享受低保的家庭实行定期复核制度,坚持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复核相结合,县抽查与村(社区)自审相结合,集中复核与入户复核相结合,实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化管理。
(二)创新城乡低保管理手段。一是加强低保档案管理。为适应低保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的需要,县低保局从低保档案的设计和管理入手进行创新,低保档案以户为单位,将每个家庭申请低保所需填报的材料,进行统一档案格式。这样不仅规范了档案的内容,方便了居民群众申请低保,也增强了低保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创新评估机制。成立核查小组,采取蹲点监督、现场考察、区域消费对比等方法,对全县进行核查,通过征求基层和困难群众的意见,最后做出申请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参考标准。
(三)创新城乡低保服务内容和形式。一是实施分类救助。按低保家庭月补差金额进行分类,城市低保分为三类,农村低保分为三类,对各种类别人员进行分类分段救助。规定了低保家庭分类界定,加强了对低保家庭的分类管理,使低保政策更容易把握、更便于操作。二是实行救助类别编号法。采取享受类别加身份证号码作为低保证编号,使各类救助一目了然,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三级工作网络。成立了由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局为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城乡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全县低保救助工作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民政办公室为低保办理机构,在村(社区)成立低保申请工作站,配备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构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低保工作网络,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工作队伍。二是实行低保评定人员培训。对乡、村(社区)评定人员,由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局负责进行低保业务培训。三是实行低保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坚持每年对全县8个乡(镇)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同时,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低保政策宣传材料,达到低保救助政策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四是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按照民政审批、财政拨付、银行直达个人帐户的办法,足额及时发放低保资金,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全县低保对象都能及时、足额领取到低保金。五峰县城乡低保工作在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的骨干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