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老城区中的棚户区火灾防范之探讨
西陵区民政局 陈兵 汪俊 望开明 贾玉成
众所周知,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灾害。它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作用,也有人为因素作用。在现代社会中,火灾灾害频繁,经济损失也随之加剧。其火灾成因的人为因素也越来越强。已为当今社会吞噬人身生命的罪魁祸首之一。防范火灾也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老城区中棚户区的火灾防范特别是防范人为成因的火灾也就成为我们防灾、减灾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与之探讨。
位于西陵区学院街办的河水巷、中书街、献福路、民主路一段,是一片为尚未开发的棚户区。面积约1.3平方米,棚户区内现有居民近千户,人口2100余人,大小平房700余间,属老城区中的比较典型的棚户区之一。这些房屋多数建于60-70年代,年久失修。电源线路老化,无消防设施、基础设施不全,棚区内小街小巷纵横交错,汽车不能进出。消防隐患突出,一旦突发火灾,过火面积超出一定的范围,难以控制,就会酿成“火烧联营”的局面,造成惨剧。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江西省南昌市石头街棚户区2010年10月的一场大火夺去9条人命的惨剧,历历在目,触目惊心。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却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面对这种棚户区的火灾防范,笔者曾几经调查走访思索,认为可通过以下防范措施及对策防范和减少棚户区火灾的发生 。
一、宣传、培训火灾施救知识,强化火警防范意识
加强宣传,警钟长鸣。所属辖区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应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棚户区内的社区居民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防火意识。也可将居民组织好,由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侧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报警、逃生和火灾自救及使用各种灭火器具的常识,引导居民改变不良用火习惯,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努力营造防范火灾的氛围,尽力杜绝人为火灾的发生。
二、改建棚户区的消防设施,提高消防施救能力
强化棚户区内消防管理和设施建设, 针对棚户区急缺消防栓和无消防灭火器具的特点,从火灾施救考虑,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有选择地在交通便利地段建立消防栓和配备灭火器具,以保证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源和器具用于灭火。协调城管部门对棚户区内的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给予拆除,打通被阻塞的消防通道。最大努力地为施救火灾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棚户区消防安全长效稳定机制
建立棚户区消防安全长效机制是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的重要措施。所谓长效,就是棚区的消防安全长期有人专门负责,人员渠道可否借鉴治安协警模式。招聘1-2名(视区域大小定)符合条件的人员,专职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其职责是负责棚区内总体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巡查、巡防、检查、督促、施救区域内的火灾防范和火灾救助。(具体工作不在此赘述)人员日常工作可利用社区平台,人员管理可由街办民政部门、也可由综治部门管理,经费来源要有稳定的渠道。以确保机制的稳定性,这种机制直到棚户区拆除即中止。在火灾防范上,要有长期的防范理念,做到长期不懈,警钟长鸣。
未雨绸缪,科学预见,防患未来。相信我们铭记“为民谋利、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科学、理性、有效地做好我们棚户区的火灾防范工作,棚户区的火灾是可以防范或减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