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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现状与思考

日期:2012-06-05 15:3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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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民政局  郭玲红

  自2004年实施困难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当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等弱势群体医疗难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符合本市实际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现结合当阳市近年来的实践提出现阶段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之己见。

  一、当阳市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本情况

  当阳市辖7镇3处176个村(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8.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82万人。2004年启动该项制度,当年全市医疗救助5924人次,救助资金只有12.78万元,其中享受直接住院救助的只有8人1.7万元。2005年共救助6171人次,救助资金28.74万元,其中享受直接住院救助的56人12万元。从2010年开始,救助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发展,救助力度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2011年共筹集医疗救助金485万元,全年支付医疗救助金368.574万元,惠及困难群众达26260人次,受惠群众占全市总人口的5.4%,其中:享受直接住院救助的达2541人次248.208万元。六年来救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已惠及困难群众达135775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79万元。为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当阳市医疗救助工作发展历程及主要做法

  自2004年当阳市正式启动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其发展完善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阶段:起步阶段(2004年7月—2007年7月)

  当阳市分别于2004年7月1日、2005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农村和城镇贫困群众大病救助工作,本着低标准起步,量力而行,逐步推广实施这一总体要求。初期医疗救助的实施,给部分特殊困难群众解决了一些迫在眉睫的实际问题,但在该时期医疗救助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救助范围狭窄、城乡差别大,当时的救助制度对救助对象和病种作了明确的界定,农村救助病种只有5种,城镇救助病种11种,不仅造成许多不符合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歧视,绝大部分农村特困群众因患病种不在规定范围之内而未纳入救助。二是设置了高门槛救助起付线,规定大病住院救助起付线为2000元,据统计当时有94%的对象因个人实际承受能力无法负担起付线而被挡在了医疗救助的门外,“看病难”问题无法缓解,医疗救助制度没有发挥最佳救助效果。三是救助标准低。除去2000元外其余部分按30%比例救助,且最高限额为3000元,3000元对于一个癌症病患者简直是杯水车薪。2004-2006年共筹集医疗资金202万元,支付资金105万元,其中直接救助大病患者261人43万元。

  二阶段:制度完善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0 月)

  当阳市针对医疗救助城乡不统一、封顶线高、救助水平低、病种范围窄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医疗救助工作,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和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并于2007年7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当阳市城乡贫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当政发【2007】16号),从并轨扩面、降线提标、部门配合、灵活多样、减免优惠等几个方面进行修改调整,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的受益面。政策调整后,当年直接救助困难群众大病患者住院的432人次98.6万元,救助资金比前三年之和高出50%。

  三阶段:救助普及阶段(2009年10月-现在)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2009年10月,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第三次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由特惠向普惠发展。从2010年起医疗救助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惠民普及化的道路。主要表现在:

  一是取消了病种和起付线,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因病住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均可按比例享受医疗救助,实行零起付线;

  二是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将一般对象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80%,封顶线可达12000元;

  三是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逐步将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度精神病患者和0-14岁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纳入救助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

  四是资助参保参合。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医疗保险缴费部分由政府买单。

  五是多形式救助相结合。将单一救助形式变为多种救助形式,即由原来的事后救助扩展为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对因患危重病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仍然很高,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再给予1000-1500元的临时救助和紧急定额救助,从而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综合救助。

  六是启动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了对困难家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已累计救治330人次;与卫生部门联合分别在2011、2012年将0-14岁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纳入救助范围,在他们不出钱或自付少量费用的情况下,病情得到有效治疗。如当阳市王店镇史店村一组农村低保对象周新龙,男,11岁,患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于2011年6月22日和9月5日两次入住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做非亲缘异基因外干细胞移植术,出院后,市民政局对其医后救助16000元,手术成功。目前已救助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患者14人80277.66元。

  七是优化救助程序,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为简化医疗救助程序,帮助救助对象及时、便捷地享受医疗救助,2010年7月正式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2011年10月,实现了全市范围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覆盖,从而实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机制,减少救助结算环节,提高救助效率。

  八是开展了门诊定额卡救助制度。从2010年开始,对需常年吃药的困难群众慢性病患者,在定点药店登记办卡,每人每年按500元发放定额救助卡,实行买药刷卡制度,两年来共救助,300人次15万元。

  九是开展慈善助医活动,从慈善捐赠中拿出一定资金支助部分重特大疾病患者。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政救助力度有限。民政部门救助的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的限制,有限的救助资金对患特大恶性疾病的贫困群众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其实际困难,救助乏力。像尿毒症、恶性肿瘤的患者需要持续透析治疗、长期化疗或进行外科大手术,治疗费用往往在十几万元甚至更多,而医疗救助加上新农合和医保也只能报销几万元。比如我市坝陵办低收入家庭王代权,现年43岁,家庭人口4人。因心脏病住院花去医疗费用近15万元,新农合报销4万多元和医疗救助最高限额5000元后自费金额还有9万多元。受政策限制,我们面对这些困难对象的求助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失衡。根据几年来的医疗救助状况,我市实际支出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远远高于城镇医疗救助资金,造成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不足,城镇医疗救助资金结余。

        三是救助资金不足,救助面较窄。就目前中央、省级下拨的医疗救助资金,只能保证现有政策下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的医疗救助、门诊补助和参保参合的基本支出,无暇顾及特殊人群和特殊病种救助的需要,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患者救助,我们感到压力很大。

       (二)思考与建议

  一是整合资源,加大联合救助力度。民政、卫生和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制度改革,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医疗制度的倾斜,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让每个应救者得救,应助者得助,使贫困对象和广大群众一样享有健康优先权。今年当阳市拟整合资源,加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力度,由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对困难家庭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集中收治,达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目标。

       二是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力度,实现城乡统筹,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打通使用,以满足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需求。根据医疗救助运行情况看,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压力大,一方面是因为农村人口多,救助面广、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相对较差,农村患重病大病人数在逐步增加,2011年救助农村大病患者住院1137人次136万多元,救助城镇困难群众住院681人次75万元,农村患病人数和医疗金支出高出城镇的50%;另一方面,省安排医疗救助资金比例不协调,城市医疗救助金221万元,农村244万元,资金来源与支出不配套,导致两项救助资金失衡。要么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打通使用,要么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拨付力度。

       三是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对重特大疾病患者实行定额定点包干救治。像0-14岁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一样,将尿毒症、妇女两癌病也纳入定额定点包干救治范围。

       四是建立规范的法制化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法规,打破城乡差异,实现社会均等化,让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