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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日期:2011-06-08 11:28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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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社会组织也随之逐步发展壮大。在新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新社会组织领域的党建工作,不仅是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党通过这一领域更好地联系人民群众,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政治基础的必然要求。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截至目前,秭归县的新社会组织总数已达246个,其中社会团体167个,民办非企业79个。新社会组织党员总数为629人,有13个社会组织单位建立了独立党支部,233个社会组织单位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共指派党建联络员27名,实现了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的全覆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财会、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速度最快。新社会组织的规模、活动范围和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它们在整合社会力量、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新社会组织党建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目前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到位。基层党建管理体制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相适应,没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使得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游离于形式。再者,主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职责不明确,没有落实具体管理部门,因此,党组织在实质上是一种形式,没有参加党组织生活,没有听到党声音,没有感受到党呼唤。

  (二)党建工作外部环境差。目前新社会组织主要面临场地、资金、人员短缺的问题。由于新社会组织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多数没有资金来源、规模普遍偏小,近90%的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下,从业人员稳定性较差,管理分散、活动不正常、党员难找,有的甚至连相应主管部门都没有,这些给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三)党建工作方式单一化。在新社会组织中由于党建工作方式单一性,从而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如社会团体比较松散,结构复杂,且不固定,党员一般都是机关或社会上的人员,一般都在原单位或所在农村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其从业人员特别是党员的管理大多沿用机关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普遍存在没有独立的党组织,一般也是挂靠原单位党支部或基层村级党组织开展活动。

  (四)党建工作中党组织功能定位不准。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或总体功能,党章已有明确规定,但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从现实情况看,并不是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完整地承担所有任务。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客观现实的变化,分门别类地确定目前各类基层组织的具体功能。那么对于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就是要根据客观条件考虑它实际能够发挥什么作用,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化解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有效化解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新社会组织党建落到实处,关键是在一个“实”字上下功夫:

  (一)思想要“实”。落实党建,思想先行。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循序渐进、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服务的理念、引导的理念、促进和谐的理念。加强宣传和引导,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激发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热情,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建覆盖率。

  (二)制度要“实”。完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保障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组建,谁组建谁管理的原则,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的新社会组织,其党建工作由登记管理机关领导和管理。将新社会组织党建与社区党建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完善现有机构人员设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新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专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建联络员全覆盖,多层次多方位交织式促进党建工作,解决党建工作落实难、无实际的现象。

  (三)方法要“实”。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方式,以行业协会、商会、民办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学校为重点,逐步向其他新社会组织铺开。党组织活动方式,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分散、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开展让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切实际的党组织活动,促进党建工作活力,创新党建工作思路。

  (四)组织要“实”。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是开展好党建工作的主流,是落实好上级党建精神的关键所在。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把党性强、业务精、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的行政负责人或合伙人、管理者选拔为党组织负责人。建立活动经费保障、活动阵地建设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党建资源共享机制。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增强党员的创先争优意识。积极拓展党员参政议政渠道,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时适当考虑新社会组织党员。健全党员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开设党员维权热线、实施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让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秭归县民政局  周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