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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给力 百姓受益——宜昌市社会救助五年精彩蝶变

日期:2011-02-24 09:06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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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见证奇迹

   “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05万余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1.2亿元。

  “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5万余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4亿元。

  “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临时救助7万余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271.77万元。

  目前,我市有119所农村福利院,共有五保对象13503人,其中集中供养8568人,分散供养4935人,实现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十一五”以来,全市共投入6000多万元对农村福利院进行了改扩建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006—2010年,这五年,是城乡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的五年,是受益困难群众逐年扩大的五年,也是保障标准和补助标准大幅提升的五年。这张处处洋溢着“民生”温情的救助网,正在逐步成为社会和谐的“安全网”,书写出一份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

低保救助,为困难群众织起生活无忧网

   “我感谢党和政府给我送来温暖,现在我和儿子可以开开心心过新年了!”居住在伍家岗区万达社区的谭建华得知今年春节前可以一下子领到三个月的低保金,喜出望外。他说:“我不仅可以置办一些必需生活用品,还可以给儿子买一套新衣服过年。”谭建华今年46岁,视力残疾,自从10年前和妻子离婚后,便一直和智障儿子相依为命。2004年,他下岗后,社区及时给他办理了低保,现在他和儿子仅靠580元的低保为生。他逢人就说:“我感谢党的好政策,这580元是我们父子的救命钱啊!”

  的确,低保是贫困群众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1997年我市开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十一五”期间,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市民政部门积极想办法,努力做好符合城市低保条件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工作在不断规范中有效运行。城市低保标准由2005年底的每人每月156元提高到现在的290元,保障对象达103346人,月人均补差标准由2005年底的60.6元提高到现在的169.40元,困难群众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十一五”期间,我市低保制度从城市走向农村。虽然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农村实施较早,但对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多是采取临时性的措施。2007年7月,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当年全市各地都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后连续三年,市政府将农村低保扩面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经提标扩面,农村低保标准由2007年底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144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由原来的40.5元提高到现在的66.8元,保障人数也由2007年底的77500人增加到现在的144702人,三年翻一番,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说到现在的生活状况,西陵区窑湾乡农民汤宗秀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母子俩生活总算有着落了,再也不用东家挪西家借了。”第一次领到780元的低保金时,她高兴得泪流满面。汤宗秀一家母子二人,身患重疾,均无劳动能力,属重点保障对象。城乡低保一体化实施前,母子两人每月只能领到200元低保金,不够日常生活开支,经常到处借钱过日子。现在保障金增涨了近4倍,母子俩高兴得合不拢嘴。汤宗秀母子是我市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的直接受益人。自2009年开始,我市在主城区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将规划集镇范围内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目前已有1万多人享受低保同城同待遇。规范救助不是低保的注脚,分类施保、科学救助才是必然趋势,城乡低保一体化为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锦上添花”。

  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低保是贫困群体的救命钱。为了把真正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各地民政部门从申请审核审批、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到资金社会化发放等程序,做到了申请审批规范、阳光操作。低保对象管理档案信息翔实,监督机制日益加强,提高了保障的准确性。动态管理,定期审核,有进有出。区别对象,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做到了准确及时,公开公正。各级还加大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督查力度,每年4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展开“拉网式”清理核查,收效明显。目前,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网络基本形成,管理程序日趋规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分类施保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基本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

  经过不懈的努力,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2009年,我市有1个区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县(市、区)”, 1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街道(乡镇)”,19个社区(村民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数量之多居全省之首。

医疗救助,为困难家庭托起生命之舟

  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加快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步伐。“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了对城乡低保对象的救助力度,从单一的城乡低保救助制度,发展到包括医疗、教育、丧葬、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等多方位、多项目、兼顾城乡、惠及所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安全网”。

  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这些重大疾病在吞噬着生命的同时,也吞噬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十一五”期间,我市下发《关于调整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政策的通知》,拉开了我市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改革的帷幕,取消起付线,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比例和额度。从此,我市低保、“三无”、“五保”、优抚等对象,均能得到实时医疗救助。与此同时,市民政部门积极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医前、医中、医后和门诊救助相结合的办法。除对常年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发放定额门诊救助卡之外,各县市区均已建立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定额门诊救助、大病关爱、临时救助等“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机制,解决了医疗救助病种单一、救助面窄与群众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实现由大病救助向医疗救助、面向低保群体为主向所有困难患者的转变,医疗救助由特惠到普惠,实现了无缝覆盖。

  “政府不但帮我买新农合,还给我搞医疗救助,三五分钟就办完出院手续,实在方便,我们知足了。”秭归县梅家河乡鲁家湾村宋发炎是农村低保户,因脑外伤入院治疗。2011年1月4日到医院住院后,全家人为高昂的医药费一筹莫展。元月17日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得知他是农村低保户,及时为他办理了即时结算。结算清单显示,总费用6063.17元,农村合作医疗报销2182.31元,医疗救助2329元,个人实际负担1551.86元。看到自己负担费用仅为总费用的四分之一,宋发炎长舒了一口气,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事实上,宋发炎并不是享受医疗救助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第一人。2010年5月,为了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我市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了“即时结算”便民工程。各县级民政部门在定点医院设立了 “新农合”、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三办合一”服务窗口,开通网上申请与审批,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患病困难群众出院时,在“一站式”服务窗口支付救助后的自费部分后,三五分钟就可办理好所有救助手续。

  如今,随着宜昌市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这些困难群众“看病难”的现象已得到了极大缓解。小病不再拖,大病不再扛,重病出了院,三五分钟就全部完成报销手续,已成为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求医治病的真实写照。

  除此之外,“十一五”期间,我市还积极筹措资金1041.36万元,免费救治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近3000名。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逐步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深深扎根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壤,正以实际行动阐发“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

五保供养,照亮孤寡老人的幸福晚年

  “茅草棚、塑料布、歪墙开门的是五保户。”这句顺口溜曾是农村五保户的真实写照。但在我市,很多五保户的生活已经是另一番图景。

  走进宜都市高坝洲镇农村福利院,一阵阵梅花清香扑鼻而来,三层的小楼窗明几净,墙上“关注老人的今天,就是关爱自己的明天”的横幅十分醒目。在这里,书屋、棋牌室、卡拉OK厅、门球场等一应俱全,成为了农村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福地。

  我市民政部门从2008年底开始,在宜都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以“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建设农村福利院、以农村福利院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星光工程”。经过两年的发展,“星光工程”在全市得到普遍推广。

  我市还在农村福利院建立了“以钱养事,购买服务”的管理服务新机制,院长由各乡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服务人员由院长择优选定,工资与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相挂钩,使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同时,在保证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经费逐年自然增长的基础上,我市又从丰富五保老人精神文化生活上下功夫,在农村福利院推行“感恩厉行”文化建设活动。成立老年书法队、桥牌队、秧歌队、腰鼓队、门球队、京剧社、跳丧队等文艺团体,建立“文化养老”阵地,这些活动五保老人尤为青睐。他们或写或画,或唱或舞,或吹或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热闹非凡。

  “党和政府的关爱,让我们拥有了人生的第二个春天!”提起现在的甜蜜生活,我市88岁的五保老人吴朝贤感慨万千。“吃喝不愁,生活稳定……现在的生活不比有儿有女的人差!”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加强五保供养工作,采取得力举措,较好地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供养、由分散供养到集中供养为重点的转变,全市五保供养标准与工作经费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所有农村福利院均达到“省合格福利院”标准,其中11所被授予“省模范福利院”称号,2所被授予“全国模范敬老院”称号,1个单位和1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和“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先进个人”,所得荣誉居全省地市州首位。    

临时救助,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我一定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克服困难、发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今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华中科技大学的当阳市农村低保户李立伟领到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时,郑重表态。而李立伟只是一千多名受助学生中普通的一员。

  2008年8月,以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在宜昌城区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为标志,宜昌市将救助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了相对贫困群体。对因子女上大学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解决其燃眉之急;对因家庭成员患重病而导致举家生活困顿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帮扶,做到“雪中送炭”。

  对于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突发事件给予临时救助,对60年代精简退职困难老职工实施救济,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给予实物配租或租房补贴等等。社会救助的触角延伸到了困难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每根触角都承载着爱、关怀和幸福,根根交织,织就了一张幸福的大网。

  此外,我市还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水、电、气、有线电视收费减免、结对帮扶、爱心慈善超市、发放洁净生活日用品、补助丧葬费等方式救助低保对象。连续5年来,全市共投入9275.88万元,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

  “社会救助就是要让全体困难群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真正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切实为困难群众筑起坚强的兜底保障网。”面对一组组数据,市民政局局长王庆玉如是说。

改善民生的每一小步,都是迈向和谐社会的一大步。它连接着百姓生活,提升着幸福指数。(宜昌市民政局低保科   蔡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