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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民政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

日期:2011-02-21 11:2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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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宜都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强化服务、夯实基础的基本思路,紧扣构建和谐社会主线,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强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强化维稳工作责任

   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局党委把维稳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目标进行管理,与业务工作评先表彰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制定了乡镇街道、民政事业单位、机关科室《民政工作年度百分制考评办法》,将维稳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三是制定了《宜都市民政局2010年信访工作责任书》,从六个方面,明确强化了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职责和工作职责。四是将维稳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以都民政[2010]41号文件印发了《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同时局成立了考核专班,维稳工作按月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效能奖挂钩。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打牢维稳工作群众基础

   ㈠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请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了“八规范、一争创”活动,即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公开栏板块及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争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扎实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二是深化社区居民自治。推行了城镇社区民主听证会、协商议事会制度和“五议五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提升了基层群众自治管理水平。

   ㈡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指导。一是深入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文明创建促和谐为主题,以提高居民素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重点,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推动社区自我管理,活跃社区文化活动,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二是完善社区“费随事转”管理机制,推行合同管理,修订完善了考核奖励办法,落实了社区干部工资补贴和工作经费。三是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充分发挥党政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发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从中受益。

   ㈢加强城镇社区组织和阵地建设。一是圆满完成了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次换届选举工作。采取直接选举方式,全市22个城镇社区全部一次选举成功,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72人。二是加强城镇社区阵地建设。通过积极争取,陆城东风社区等5个社区服务站列为中央投资项目,获项目资金190万元。

   三、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奠定维稳工作社会基石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越是困难的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越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以改善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了“减震器”的功能和兜底作用。

   ㈠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12424户2607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41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288户1457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242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136户1150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995万元。一是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按照《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城乡低保申请由乡镇街道直接受理,村(居)民主评议采取“票决制”,审批由市低保局与乡镇街道评审小组成员、村(居)评议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以及低保义务监督员等人员联合审批。二是提高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210元调整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1080元提高到1560元。三是开展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组织473人组成145个专班,采取“一查二看三问四算五访”的方法,对低保家庭进行“拉网式”专项清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救助原则,清退1954户低保待遇,对82户提高补助标准,对751户降低补助标准,新纳入214户。

   ㈡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成效显著。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612人,其中集中供养1018人、分散供养594人,全年发放供养金325.9万元。一是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1800元调整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300元调整提高到1800元。二是全面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以实施新农村建设“星光工程”为途径,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以建立“一日常规”为依托,规范学习、生活、内务管理、生产劳动等各项活动,提升了福利院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感恩厉行”主题文化活动,促进了院民生活幸福和谐。创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作法和成果,被省民政厅誉为“宜都样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㈢大病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对32997名困难群众进行了医疗救助,救助金额763万元。其中救助大病困难群众3305人,资助17107名城市低保、“三无”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15739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是建立大病关爱救助制度。对2009年度城乡重大疾病患者在享受“新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后,自费仍在1万元以上的164名患者,分段按比例给予了关爱救助,救助资金75.25万元。二是加强重度精神病救助工作。救助精神病患者211人,救助资金52.4万元。三是完善大病救助网上审批即时结算平台。实现了“新农合”、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结算,有2112名贫困大病患者通过网上审批即时结算平台直接享受大病救助。

   ㈣临时救助工作不断规范。修订了临时救助办法,对没有纳入城乡低保、生活又比较困难的低保边缘户,或者虽已纳入城乡低保及其他社会专项救助,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应急救助资金110万元,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一是为各乡镇街道安排临时应急救助资金30万元,用于解决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二是发放临时救助金78.14万元,解决了848名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三是下拨40.28万元,解决了长江禁渔期间347户1110人渔民的临时生活困难问题。

   ㈤救灾防灾工作及时有效。一是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今年先后遭受干旱、低温冷冻、大风暴雨、雷电和山洪灾害,7.2万户22.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农作物8530公顷,因灾减产粮食2810万公斤,因灾倒房和造成严重危房313户684间,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大米4.2万公斤,对全市因灾造成春季缺粮的1680户5200人实施救济;下拨40万元,解决了427户灾民临时生活困难。二是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通过户主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调查审核申报,确认了212户危房改造对象,按户平7000 元下拨补助资金148.4万元,现已全部完工。三是开展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下拨补助资金190.2万元,帮助 301户因灾倒房贫困户恢复重建住房。四是开展了防灾减灾工作。以“减灾从社区做起”为主题,组织了第二个国家“防灾减灾日”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宣传教育。组织宣传咨询26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悬挂标语100幅、宣传挂图200套、各个层次的避灾演练100场次,接受教育近15万人次。在陆城东风、清江、胜利社区和五眼泉镇鸡头山村、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开展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试点工作,清江社区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㈥城镇“三无”人员管理规范。一是规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管理,明确了“三无”供养责任和内容,规范了申报审批程序。全市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21人,其中集中供养60人。二是对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开展了供养意愿调查,将3名选择集中供养的接到了市社会福利院。三是提高供养标准。将分散供养标准从315元提高到40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420元提高到500元。

   ㈦流浪乞讨救助及时。完善了救助设施,健全了救助制度,对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实施了主动救助和医疗救治。接待求助人员1097人,实施救助987人,其中未成年人11 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53人。

   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优化维稳工作外部环境

   ㈠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二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办理成立登记6家、变更登记4家、注销登记8家,登记合格率100%。全市现有社会组织133家,其中社会团体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家。三是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全市119家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全部参加年检,合格112家,基本合格6家,不合格1家。对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按期整改。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与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联合组成检查组,对15家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与教育、物价、卫生、公安等部门一道,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是组织开展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三个五好”创建活动,促进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㈡大力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一是完成了宜都工业园十里铺区块道路命名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两实”登记。二是加强婚姻和收养登记。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实施实时在线登记,开展预约登记便民服务,提高了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办理结婚登记3053对、离婚登记724对,补办结婚证1021对,出具婚姻证明577份。认真贯彻《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12件。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100%。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工作。实施殡仪馆搬迁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过半。开展了殡葬行业“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殡葬改革前期调研工作,为推行殡葬改革做了准备。

   五、加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维稳工作氛围

   ㈠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一是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进行了调标,全年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778万元。二是建立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制度。对优抚对象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给予及时救助,救助159人次,发放救助金8.32万元。三是根据《宜都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在全市21家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一站式”住院医疗费结算服务,为453名住院优抚对象落实补助和救助资金20.55万元。四是开展参战退役人员调查登记。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城镇有工作单位或退休的参战退役人员进行了登记,为落实优抚对象相关补助打下了基础。

   ㈡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今年接收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135人,经过严格审查审核符合安置政策需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复员转业士官共38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21人、复员士官11人、转业士官1人、残疾军人3人、农村特困士兵2人),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方式安置,发放补助金99.25万元、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1.12万元。与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联合建立了退伍军人技能培训基地,采取政府补助与民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对退伍军人实行开放式全天候技能培训,有100名退伍军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

   ㈢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召开全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大力开展教育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民企拥军和援建军营图书(电教)室、“关爱革命功臣、情系优抚对象”结对帮扶活动。35家市直部门帮扶驻宜部队资金20万元,援建军营图书(电教)室5个;52家市直部门、驻宜部队结对帮扶52名“革命功臣”和困难优抚对象,开展“送政策、送思路、送资金、送项目、送技术、送岗位”活动。二是认真组织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和“八一”期间由市级领导带队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宜部队进行走访慰问,赠送慰问金5.95万元。三是实施“关爱行动”。选送了45名患病优抚对象到宜昌市优抚医院集中治疗;将17名住房困难优抚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9万元。全市双拥创建纷围浓厚,双拥政策落实,双拥活动经常,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㈠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中从实施或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合理性、前提条件、社会治安四个方面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㈡坚持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每月召开专门排查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局长或分管副书记、副局长主持,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认真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理清法规政策,剖析引发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及时纳入领导干部“四访”内容。同时,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开展深入的排查化解工作。一年来,由于坚持了定期排查制度,使一些上访苗头倾向及时得到了化解。

   ㈢认真开展“四访”活动。党委书记、局长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周一上午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并为本周信访值班领导,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同时,针对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把握重点信访事项,积极开展约访、带案下访和上门回访活动,着力化解调处重点信访事项,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复员退伍军人要求落实有关待遇上访是信访工作的一个重点。去年3月底以来,枝城镇黎孔生、陆城张茂山等人先后两批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反映目前生活困难,要求落实退伍兵待遇。局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会同枝城镇、陆城办事处分管领导、民政办干部先后入户调查走访15名退伍军人,逐一宣传讲解优抚、大病救助等政策。通过入户调查,我们了解到部分人员家庭生活确定存在一定困难,并对正在患病住院治疗的李贵新和身患其他疾病的徐思礼等多人分别临时救助了400至600元。对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条件的邓绍新、黎孔生,纳入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信访人表示息访。2010年处理来信来访926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案率100%,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以上。

   ㈣扎实做好“两参”人员稳定工作。全市已登记“两参”退役人员544人。自2010年10月各种新闻媒体报道国家对部分参战退役人员提高补助标准以后,激起没有享受任何待遇的参战退役人员的不满,开始集体上访,要求实行“普惠”政策,提高补助待遇。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了稳控措施,成立了6人的工作专班,分成3个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历时半个月,分别到两参人员家中走访,反复宣讲政策,进行思想沟通。同时以真情感人,慰问困难“两参”人员。目前,已有部分“两参”人员对国家政策表示理解,表示继续上访的人逐渐减少。  (宜都市民政局: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