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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三大建设 自觉抵制腐败

日期:2010-12-16 08:3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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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民政局  毛兴华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和社会建设与管理事务问题的高度重视,作为以“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民政部门,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民政干部队伍是否廉洁正派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从近年来民政系统正反面的经验教训分析,要做到民政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遵纪守法,必须着力三大建设。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个思想高远、信念坚定、思想纯洁的人是不会成为腐败蛀虫的。为此,必须抓好三项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学习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深入体察优秀共产党人、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人物的成长足迹和事迹,从而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道德情操教育。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砥砺自己的思想,纯洁自己的心灵,升华自己的品格。要通过研读历史现实的优秀书籍,弘扬廉政文化,汲取先哲智慧,誓做清廉人士。三是腐败得失教育。“智慧人生,品味舍得”,要对那些思想不够成熟、意志不够坚定,心存侥幸随波逐流的人,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友情帐、自由帐、健康帐,淡泊名利、知足常乐。

  二、完善制度机制。笔者认为,就民政部门而言,应建立和完善四种制度。一是民主议事制度。凡系统和部门内部的重大事项,如一定数额上的经费安排、基建项目、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工作部署等都须经党组全体成员集体决议。二是人、财、物管理制度。以出台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办法来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对所有专项事业经费做到钱帐分家,实行社会化发放。三是业务工作规范制度。民政部门主管的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优待抚恤补助等涉及困难优抚群体切身利益,为老百姓所广泛关注,应建立一套从提出申请、群众评议、调查审核审批、过程结果公示等一套完整程序,阳光操作,堵塞漏洞,取信于民。四是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把“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保证反腐、纠风和效能建设等工作得到落实。

  三、加强监督预警。一是通过主动汇报工作,介绍情况,反映问题,承接检查和问询,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领导、老同志的监督;二是通过建立公示制度,公开局务、党务、财务,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基层干部、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三是通过主动述职述廉,提供  情况,反映问题,配合调查,接受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以此形成部门内外的监督之网,让党员干部时时感受到有形无形的压力,防控党员干部的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