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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几点思考

日期:2010-10-08 10:3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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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劲骅

  新形势赋予老干部工作新的内容。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变化的同时,老干部年龄偏高,行动不便也给开展老干部工作带来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民政部门,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适应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发展的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找准位置,在全面学习理解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方面做好推动者;在正确引导,发挥老干部独特优势,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中做好促进者;在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中做好服务者,笔者的体会是: 应以善待父母之心为老干部搞好服务。

  一是以无私奉献的真诚求信任。要把深入贯彻中组发10号文件、鄂办发29号和宜办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相结合,扎实开展“爱岗敬业、尊老敬贤”专题教育,注重抓好光荣传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系列教育,采取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夯实老干部工作人员竭诚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基础,不断激发做好服务工作的满腔热情,不断增强全体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展“乐于奉献、亲情服务”和“创三型、争三员”活动,进一步密切工休关系、融洽工休情感、增进工休情谊,教育和鼓励工作人员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呵护、照料老干部,情愿跟随左右、甘当孝顺儿孙,努力以爱老敬老助老的真诚之心和平凡的工作实绩,赢得老干部的支持和信任。

  二是以切实有效的制度求规范。要针对目前机关离退休人员由民休所服务管理现状,而民休所单位编制小、人员配备少,服务对象多,保障要求高的特点,合理分工,制定相应的服务细则和标准,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在工作安排上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日有布置;在具体落实上做到:事前有要求、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讲评。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保障方法、创新服务模式,弄清那些事情要“上门”,清楚那些工作需“定时”,知道那些时候该“走访”,使错综复杂的服务保障工作,在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使老干部工作人员都牢记服务宗旨、清楚服务规范、明白职责分工、熟悉工作程序,切实尽心尽责办实事,一心一意做好事,努力让老干部感到更多的称心如意,得到更多的服务实惠。

  三是以周到细致的服务求满意。老干部满不满意,是衡量服务工作最起码的标准。而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无一不是老干部的生活琐事,看似平常事、家务事、平凡事,可称微不足道,可谓不足挂齿,可说小事一桩,但老干部工作绝无小事,处处体现党的温暖、时时牵动领导心思、事事关系和谐稳定。这就要求我们要努力做到:脑勤多思考、眼勤多察看、嘴勤多询问、腿勤多上门,真正急老干部之所急,办老干部之所盼,遂老干部之所愿,知道他们最关心什么?最需要什么?最渴望什么?始终坚持个性、精细化服务,扎实解决好老干部最需要、最盼望、最迫切的“医食住行”等问题,努力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率,确实让老干部体会到“民政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感受到工作人员的敬心与孝心。(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