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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改革 着力推进农村公墓建设

日期:2010-02-05 10:1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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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枝江市提高公民精神文明素质,加快小城镇建设,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枝江市自2002年6月实行火化以来,火化已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但离殡葬改革的总体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一是殡葬车辆管理不规范,一路燃放鞭炮。抛洒纸钱,鸣放哀乐招摇过市,影响了城区人民的正常生活;二是套棺重葬、乱埋滥葬现象十分突出,由于农村公墓未建,导致火化后套棺重葬,留大坟头,占用了大量耕地;三是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很大,丧户用于丧葬的费用户平均5000元以上。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首先,市委、市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取长补短,在市内走访干部群众,了解他们的心声,调查殡葬现状,对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形成共识。其次先后出台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通告》、《农村公墓实施意见》,规范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综上所述,枝江市政府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到殡葬改革对于促进枝江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始终坚持实现群众的殡葬改革愿望,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现枝江市殡葬改革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强化舆论作用,保证宣传到位。摈弃落后的殡葬观念,树立进步的殡葬观念是殡葬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强化舆论作用,加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此至关重要。为此,枝江市政府始终把舆论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一是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载体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共制定横幅标语600条,印发宣传单20000份,悬挂张贴到镇、村、组,发放到市民手中。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还组织33辆宣传车在农村进行巡回宣传,重点宣传枝江市政府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禁止套棺重葬乱埋滥葬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的宣传。枝江市民政局会同百里洲镇电视台有针对性地加大殡葬管理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倡导丧葬新风。三是殡葬执法队员经常性地上门对生产销售棺木的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注重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殡葬法规的意识。在宣传工作中,我们不仅注重专题宣传,而且注重日常宣传;不仅注重条文宣传,而且注重内涵宣传,使殡葬改革的意识日渐浓厚。

  二、加强执法力度,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在违规土葬、乱埋滥葬、套棺重葬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是殡葬改革深入的根本保证,是殡葬服务工作良性开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现阶段殡葬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理顺殡葬执法与殡仪服务的关系。枝江市民政局委托法律顾问对殡葬执法队员进行了专门的法律培训,对各种法律文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修订,细化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同时,进一步明确殡仪服务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百里洲镇存在的土葬现象,枝江市民政局会同百里洲镇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召开了镇村两级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再动员。同时,联合百里洲镇政府加大对违规土葬现象的查处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对违规土葬遗体坚持取尸火化,严禁土葬现象存在,确保遗体火化率不反弹。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棺木行为。2009年下半年,枝江市政府整合力量,成立了有民政、公安、工商、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对套棺重葬源头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处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商户91家,销毁棺木成品、半成品480口,使套棺重葬现象的源头得到有效遏制。四是进一步规范丧事活动。枝江市殡葬管理执法大队严格要求各殡仪运尸车车主,禁止运尸车辆经过城区时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敲锣打鼓、鸣放鞭炮、抛撒纸钱等行为,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五是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提高殡葬服务水平。枝江市殡仪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文明用语、统一着装、微笑服务、丧户至上。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规范运尸车的管理和入城线路,城东由工业大道经江汉大道至火葬场,城西由团结路经友谊路上江汉大道至火葬场,以减少对市民的干扰。同时为各镇配备了3~5套简易运尸盒,给丧户运尸提供方便。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立了殡葬服务站,规范丧葬服务管理。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村级公墓建设。充分认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对于革除落后的丧葬陋规,禁止套棺重葬、滥埋乱葬,减少丧户开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及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枝江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外出考察,结合我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是枝江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通告》,批转了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报告》,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遵循节约用地原则、公益性原则、相对集中原则、服从规划原则;确定目标任务,要求2009年12月31日前,全市90%以上的村完成公益性公墓规划。2010年3月25日前90%以上的村建成公益性公墓。明确由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确保安葬深埋化,墓地规范化,环境园林化,把墓区建设成充分体现科学、文明、健康殡葬文化的人文景观。由各镇街道负责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管理,接受市民政、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12月19日,枝江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有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助理、土管所长,以及民政、林业、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王磊副市长重点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治理和解决套棺重葬、乱埋滥葬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规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提出从2010年1月1日起,无棺木运尸火化,从2010年3月25日起,全市各村无套棺重葬、乱埋滥葬行为。对殡葬管理工作不力的镇街道、村不得参加各项平先标优活动,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192个村的公墓规划面积达696.7亩,村平3.6亩,各镇、村目前正在按照公墓详细规划实施。四是市政府出台奖励措施,拟投入100万元用于奖励公益性公墓建设达标的村。五是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验收方案。枝江市政府决定2010年2月1日起,全面验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内容包括墓区建设、制度建设及管理人员。凡按标准规划建设的村,给予申报核拨补助资金,对不达标的村,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墓区建设符合规范要求,满足丧户需求。(枝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