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新形势下民政信访工作的思考
民政工作是行使政府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一项工作,直接工作对象是特殊困难群体,这部分人也是最容易引起上访的群体。特别是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民政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这给我们民政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新时期民政信访基本特点
1、信访量增大。2009年以来,我局共接待来访356人次,处理信访件48件,其中涉及优抚17件、低保22件、基层政权2件、救灾5件、社会福利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来访人次上升78件,信访件上升16件,上升率分别为28%、50%。
2、信访诉求增多。随着民政惠民政策的增多,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要求解决的困难越来越多。一是当前与低保相关的优惠政策逐渐增多,争低保、要低保的诉求日益增加。二是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后,凡是在医院住院了的,都要求民政给予解决,医疗救助诉求日益增加。三是我县出台精神病患者救助政策后,精神病家属不仅要求病情治疗,而且要求解决生活问题的诉求日益增加。四是需临时救助人员大量上升,来访来信诉求日益增加。
3、信访要求增高。当前信访人对政府部门期望值越来越高,信赖性逐渐增强,要求解决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对解决问题的结果要求越来越高。并且是一有困难就马上到民政来求助,如果按照政策没有达到他理想的救助方式和标准,还会出现重复访和缠访。
二、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1、体制机制不完善。虽然现在建立了领导信访值班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文明办信制度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但相对于新形势下民政信访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主要是对一些突发性事件缺乏指挥协调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对一些重复访、缠访缺乏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从而引发群众性及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缺乏预警预防机制等等,从而影响信访工作办理质量,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2、源头预防不及时。民政信访工作是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如果处理不当,就极大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因此,处理民政信访工作必须考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而当前的信访工作主要停留在是否结案上面,对一些倾向性问题缺乏观察、发现和研究,对解决问题的长远效果缺乏预见和思考,对一些事关群众利益的政策缺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也可能是导致上访量增多的原因。
3、基层基础不牢固。就我县来说,从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民政办就不存在了,有的归口社会事务办,有的归口经济发展办。由于乡镇民政机构设置不规范,因此在民政干部的职务任命上也是“五花八门”,目前12个民政助理中专职的几乎没有。乡镇民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战场,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如此多的重要任务仅仅落在1个民政干部肩上,并且有的还是兼职,其工作繁忙程度可想而知。由于受工作人员职数、素质和工作精力的局限,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除了完成日常业务工作外,基本上没有精力去抓其他的事。基层民政信访工作处于原始状态,对来信来访者,基本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不能及时化解矛盾,更谈不上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
三、对加强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1、完善体制机制。我们今天的民政信访工作基本上处于传统工作状态,探索建立与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势在必行。因此,坚持从体制机制着手,增强主动意识,这是应对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基础。
一是建立“大信访”工作体制。要树立“大信访”工作理念,形成 “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乡、村及民政系统每名干部职工要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大稳定、大信访的工作格局。要成立信访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工作队伍快速反应立即参与处理,共同做好息访工作,确保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处理。
二是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要正确处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之间的关系,做决策、上项目不仅要考虑发展问题,进行经济效益评估,还必须考虑稳定问题,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对群众现实利益的影响,对有风险、有社会稳定隐患的事情,要慎重考虑能不能干。通过社会风险评估,推动科学决策,安定民心,促进和谐。
三是建立信访全员培训机制。要把信访知识的学习培训纳入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信访知识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信访条例》、信访职业道德、信访工作主要任务、作用以及信访办理知识等。积极委派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调动信访工作积极性。
四是建立疑难问题领导包案机制。凡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的领导包保制度,直到解决问题保持稳定为止,有效降低重信重访。
五是建立信访处理督查机制。为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电话投诉,避免因案件处理不及时而出现越级访,要实行信访案件督办检查制度。信访办公室要定期发布信访办理情况通报,催办未结案件,限期办结重点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办信力度,提高办信效率。
2、强化源头预防。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是合法利益受到损害,都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因此,坚持从源头上着手,增强战略意识,这是应对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根本。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要经常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到基层,到乡镇、村及农户家中进行走访座谈,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了解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要根据民政政策及时给予解决。对有苗头性的问题给予解释,及早得到群众的理解,这样可以有效化解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对上访人员和可能上访人员,坚持预先和及时走访、慰问,配合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说服解释,把工作做到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早进行政策性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于大多数群众不赞成或暂时不理解、不支持的事情,就不办或者缓办。
二是变定期排查为随时排查。坚持不定期地开展重点信访及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登记,汇报稳控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做好稳控工作。对群众关注、反映突出的涉军群体待遇、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殡葬管理等问题实施随时排查,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建立台帐,逐件落实到人,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解决时限、有效果反映。
三是变以理办信为以情办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以理办信的阶段,要向以情感人转变,向密切党群关系的高度转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多深,解决问题的力度就有多大。一方面民政干部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自觉做到“用一张笑脸、沏一杯热茶、递一把椅子、给一个问候”,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群众搭建一个和谐的沟通平台,着力改善干群关系,凝聚民心。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民为本,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以体现民政工作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核心,以让更多的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愿景,把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体现在办理信访工作中。除了按照现行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解决问题外,只要困难情况属实的,一定要寻求多种途径,如助学贷款、慈善救助等,为困难群体分忧解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进党群干群关系,降低上访率。
3、硬化基层基础。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大多数发生在基层,最终也要靠基层来解决。因此,坚持从基层基础着手,增强政治意识,这是应对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保障。
一是增强基层基础工作力量。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体的高度重视和民政职能的增加,乡镇的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民政信访工作也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为使基层民政信访工作适应新时期的特点、任务、要求,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因县及县以下没有乡镇机构设置决定权)应结合基层民政工作的实际,尽快制定出台“乡镇民政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乡镇民政机构名称、职责范围、人员编制、场所设施、规章制度等予以重新明确规定,确保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重新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建议在乡镇设置独立的民政办或民政所(不归口其他办管理),使乡镇民政机构“名正言顺”,人员应按“总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合理解决因工作量大与工作人员少这个长期以来存在的矛盾,在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民政工作协管员,构建覆盖所有村(居)委会的基层民政工作网络,确保基层民政工作及民政信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点。
二是强化基层信访基础性工作。基层(特别是乡镇、村)要相应建立健全民政信访工作制度,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搭建综合工作平台,形成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工作网络和工作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县、乡、村三级都要明确信访信息员,形成上下成线、左右联网的信息格局。对重点信访人员,确定专门信息员,实施“一对一”稳控,通过情感交流和结对帮扶,密切掌握其行踪动态。对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时摸清情况,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秭归县民政局 黎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