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调查报告
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估价
枝江市自2002年6月15日正式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扎实工作,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较突出的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宣传到位。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镇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市民政局组建了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出台了《枝江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制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三挂钩”制度。二是宣传到位。市政府召开了殡葬改革工作千人动员大会,全市各级层层动员,通过广播电视、发放有关资料、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新殡葬观念逐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今年5月份以来,在开展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印发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通告》2500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在全市各镇(街道)村、组进行广泛宣传,共出动宣传车33台,张贴悬挂标语80幅。通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已然形成。
(二)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几年来,全市围绕火化率达100%这一目标,采取一刀切、狠抓动员和服务、示范引导、强化行政执法、建立激励机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殡葬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并跻身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县(市、区)前列。七年来,全市共火化遗体28000余具,火化率由原来不足3%上升到98%以上,除百里洲镇因客观因素外,其余各地均达100%。
(三)大胆创新,逐步深化。一是根据《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民政局在全市农村开展了公益性公墓的试点13处,即以镇或村为单位兴办和管理公益性公墓,安放本镇、村已故村民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单人墓或双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同时提倡不留骨灰或植树代墓等新式葬法。二是大力开展殡葬改革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制止套棺重葬”的建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了以禁止生产销售棺木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通告》,成立了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磊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法制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负责此次专项活动的统一领导、督办工作。市民政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活动的宣传、调查、查处等工作。今年4月,刘建新市长、王磊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市政府殡葬改革专题办公会议。6月12日,市民政局召开了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对联合执法进行安排部署,自6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的专项整治执法活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全市91家生产销售棺木的商户全部停止生产销售棺木,原有的470套棺木成品及30套未成品已全部处理。经过这一行动,我市有效地遏制了套棺重葬现象。三是规范运尸车辆管理,配备相应的简易运尸盒,方便丧户。四是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立殡仪服务站,规范了丧葬服务管理。
(四)加强殡仪服务管理,切实减轻丧户负担。一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素质,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二是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进行上墙公示,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殡葬收费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的发生。三是对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及城市低保户实行火化费减免。几年来,累计减免火化等丧葬费用6.9万元。
二、当前殡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枝江市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殡葬改革是一项必须循序渐进的难点工作,目前该市殡葬改革实际上尚未达到节约耕地、保护环境、改革习俗、减轻负担的目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全市火化率未完全达到100%。殡葬改革以来,绝大部分镇(街办)火化率达到了100%,但百里洲镇火化率不甚理想,偷埋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百里洲镇受其地理位置、大雾天气多等客观因素制约,给丧户对亲人遗体火化造成不便,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部分丧户不火化亲人遗体的借口。主观原因是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实行殡葬改革的目的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殡改工作重视不够,怕麻烦,对部分村民偷埋现象不管不问,导致全市火化率未达到100%。
(二)套棺重葬问题仍较突出。各镇(街办)农户普遍将亲人遗体火化后,选择风水较好的林地和耕地再次套棺重葬,据估计我市套棺重葬比例达90%以上。主要原因是现行殡葬法规尚不完善。如现行殡葬管理条例虽明令禁止套棺重葬,但未规定具体处罚措施,实际执法中难于操作。
(三)乱埋滥葬现象依然存在。在公路两侧、河堤、水渠两岸、农民个人承包耕地或林地乱建坟墓现象大量存在。一些村默许甚至公开允许丧户在自家承包地里埋葬。主要原因是公墓建设未跟上。现有市级经营性公墓规划面积较小、条件有限,配套建设尚未跟上,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上级没有相关配套资金支持,民政部门又无力解决,故相对滞后。另外,殡葬管理和执法部门涉及民政、林业、工商、国土资源、公安等多个部门,尚未形成合力。
三、今后殡葬管理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殡葬法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殡葬管理有关法规的宣传,认真落实市政府[2002]10号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殡葬文化,倡导殡葬文明,转变殡葬观念,破除千年陋习,革除封建迷信,使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深化殡葬改革奠定社会基础。
(二)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思想政治工作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来强化执法,巩固现有火化率和殡葬改革成果。
(三)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示范建设和推广步伐,解决农村群众丧葬困难的问题。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大力倡导进公墓、平地深埋、树葬等新型的骨灰处置方式。
(四)加强殡葬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要建立一支政治思想强、工作作风正、文化素质高、业务技能精的殡改队伍,在农村要充分发挥村殡改协管员、信息员作用,逐步形成组织健全、信息畅通、管理规范、执法严格的殡葬管理网络。
(五)加强殡仪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入城线路。为了不影响市容市貌,我们拟与交警部门联系后规定:城西由318入城——南岗路——友谊路——江汉大道进入火葬场;城东由工业大道——江汉大道进入火葬场。具体办法由殡葬执法大队出台通告,下发至各殡仪车主严格执行。
(六)认真落实农村五保户的丧葬费。我们将认真落实枝府发[2007]13号文件。五保户去世后,经审核一次性增发6个月供养经费作为丧葬补助。因考虑物价上涨等原因,建议延长增发供养经费至24个月作为丧葬补助。
(七)精心制定方案,进一步解决套棺重葬、乱埋滥葬问题。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禁止套棺重葬、乱埋滥葬的实施方案,务求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把殡葬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枝江市民政局 杨亚光 朱作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