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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乡镇民政组织建设现状与建议

日期:2009-09-22 08:35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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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民政局  何文明

       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民政工作,把加强民政工作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做好民政工作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全市乡镇民政组织和民政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2002年以前,全市10个乡镇街道均设立民政办公室。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民政办公室被撤销,民政工作职能纳入新设置的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履行民政、残联、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广播电视、村镇建设等职能。在社会事务办公室设置民政助理岗位,负责辖区内民政工作。

     近几年来,民政职能不断扩展,工作任务大幅度增加,使民政助理不堪重负。为了保证乡镇民政工作正常运行,市民政局采取“服务购买,以钱养事”的方式,给每个乡镇配备了1-2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目前,全市10个乡镇街道1个矿区共有民政工作人员28人。按身份划分,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以钱养事14人;按学历划分,本科5人,大专7人,中专10人,高中6人;按年龄结构划分,35岁以下13人,36岁至40岁3人,41岁至45岁1人,46岁至50岁5人,50岁以上6人。

二、乡镇民政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乡镇民政是民政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民政工作的重心和落脚点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归宿在基层。基层民政干部认真履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敬和好评。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㈠机构名称不确定。2002年撤销民政办公室后,给民政管理和基层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一是上级业务指导不畅。市民政局工作需要发文,只能发到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10个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除1人兼任民政助理外,都不直接管理民政工作,市民政局布置工作时,既要行文通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又要直接与民政助理联系,否则工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还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基层群众反映问题难。因没有合法的机构名称,基层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到乡镇反映诉求,找不到民政办公场所。为应对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只好在民政助理办公室挂上民政办公室牌子,以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影响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近年来,国家出台许多惠民措施,需要个人申请,基层民政部门签暑意见。由于乡镇没有专门民政机构和公章,造成部分群众失去享受优惠的机会。如:在校贫困大学生申请贷款和助学金,院校明确要求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民政助理签意见后盖政府办公室公章,学生将证明材料交学校后,因盖的不是民政机构印章,而学校不予认可。为维护群众的利益,乡镇只好自行启用民政办公室公章。

     ㈡工作职能不断扩充。2001年乡镇民政办公室承担的任务是城市低保、救灾救济、双拥、优抚、五保供养、民间组织管理、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殡葬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等9大项工作任务。2002年至2008年,新增了农村低保、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散居(爱滋)孤儿救助、农村福利院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地名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等9大项工作,工作项目增加了一倍。民政助理普遍存在着糠多咀不烂的现象。

    ㈢工作量不断增加。随着各级惠民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民政工作量成倍增长。一是民政政策落实力度加大,大大增加了乡镇民政工作量。如城乡低保对象,2001年全市只有2839人,2008年达到31891人,增长11倍;民政资金支出,2001年全市只有551.5万元,2008年达到6531万元,增长12倍;办理群众信访,2001年全市只有2743件次,2008年达到12892件次,增长4.7倍。二是动态管理事项增多。传统民政工作,除救灾救济外,其它政策补助事项都是一经批准,终身享受。现在许多惠民政策都是动态管理。如城市低保一月一调整,每月进退150户左右,农村低保一个季度一调整,每季度进退450户左右,以上都要求民政干部入户调查,按审批服务程序落实,致使基层民政助理常年超负荷运转,疲于奔命。

     ㈣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民政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很高,工作要求越来越细,每一项工作和个案投入的精力及时间不断增加。如,城乡低保,每年要开展年度复查,对全市1.3万多户城乡低保对象要家家到户户落,每1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要平均走访500多户;办理城乡低保的操作程序,原来是个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受理并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抽查审核后报民政局审批,今年修订下发的《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受理主体和入户调查,调整由乡镇民政机构直接负责,使乡镇民政的工作量成数倍的增加。又如,办理群众来信,2001年只需上门调查,宣传政策,如实解决群众困难,以群众息访为标准。现在办理信访,要求民政干部入户调查处理,回机关写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由两人以上人员送达信访当事人签收,再写出《办结报告》报市信访部门。再如,实施危房改造,必须在年度内完成任务,从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确定对象、制定方案,到分户实施,要牵扯民政助理大量精力和时间,每一户民政助理最少要上门三至四次,多的要上门六七次进行协调。

    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全市10个乡镇街道,只有12名民政助理,平均每名助理要服务12个村(居委会)、3.29万人的相关事务,人少事多管理服务区域大的矛盾十分突出,枝城镇人口达8.8万,只有2名民政助理;王家畈乡版图面积达255平方公里,只有1名民政干部。二是年龄老化。12名民政助理平均年龄达到51岁,年龄偏大使他们工作力不从心,工作进取心和创新精神相对缺乏。三是难以适应民政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㈥基层民政工作条件不适应工作任务要求。乡镇民政办公设施简陋,办公自动化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交通设备。乡镇民政助理交通费与其他机关干部一样实行包干,每月只有80元,远远不能满足救灾、城乡低保入户调查、走访优抚对象、五保户、困难户和处理紧急事件的需要。民政干部都是自购摩托车、自理汽油费解决下乡、走访、入户调查交通问题,每年除包干交通费外要自理燃油费1000余元。如陆城街道民政助理杨柱修同志,从事民政工作10年,骑坏了3辆摩托车,都是自费的。

三、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的建议

    ㈠恢复乡镇民政办公室。从履行民政职能、落实惠民政策、方便人民群众出发都需要建立乡镇民政工作机构。

㈡配齐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民政办公室设主任1名,从乡镇机关公务员中选拔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根据乡镇规模和工作量配备3-5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㈢保障乡镇民政工作经费。按照乡镇上一年度民政事业费支出的3-5%的比例安排民政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㈣改善乡镇民政工作条件。一是要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办公自动化设施,逐步实现民政业务信息化管理配备,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三是落实民政交通费补助,为民政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50至200元交通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