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台上解放思想 新思路下推动发展
夷陵区民政局 柏 松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战略思想。作为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主要工作的民政部门,我们要立足新的历史平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按照新的思想谋划发展,按照群众的愿望做好我们的工作。
一、解放思想,树立三大理念
解放思想的核心,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我们的思想从习惯的思维中解放出来,从过去的经验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工作方式中解放出来,使我们的思想观念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时代的特征,符合工作的实际,以新的思想理念促进陵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1、树立“创新才是发展”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什么是发展?在我们民政部门里还存在着许多糊涂的认识:或“发展就是做好上级布置的工作”,或“发展就是完成安排的任务”,有的甚至认为“发展就是增加花样、变换形式”,等等。这些都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发展是新局面的开创,是层次的提升,是效益的提高,是要素组合的优化,其本质是创新。因此,我们要自觉从那些传统的思维和糊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牢固树立“创新才是发展”的理念。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地在思想观点上创新、在工作方法上创新、在抓落实上创新、在出实绩上创新。立足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突破基层工作的难点,创新民政事业的亮点。
2、树立“实绩在于民生”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其内涵就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人民的利益坚持好、发展好、维护好。具体到民政工作的实际就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这就需要我们树立“实绩在于民生”的理念。在要求上,我们不仅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内容,而且要作为我们工作的目的;在实践上,我们要继续唱响“三实品牌”(态度实、作风实、政策实),在关注民生上抓落实,在社会事务管理上抓落实,在推进双拥工作上抓落实,在齐抓共管上抓落实,在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上抓落实;在结果上,要把“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评介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
3、树立“部门就是系统”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就是协调发展。促进协调发展的科学理论就是系统论。什么是系统?它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它表明着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协调关系。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个理论告诉我们,整个社会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中,任何一个部门、任何部门的一项工作都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我们民政部门是这整个社会中的一个要素,民政部门的每一项工作又是民政系统的一个要素,即使任何一项微不足道的工作和环节,都会对这个系统产生影响和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树立“部门即系统”的理念,须自觉应用系统论的思想来认识民政部门的地位、来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来作好我们的每一项工作。一是要有开放的思维。站在服务中心的大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思考民政工作。二是要有开阔的眼界。走出夷陵看民政,跳出民政干民政。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思路,以学习引导开放。面向开放层面的学习交流,使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当前全区民政工作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为民政事业自身建设找准突破的方向。三是要有开放的窗口。以政务公开、新闻媒体为窗口,及时每月将服务对象、工作情况等相关内容上传至公开平台,在有效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四是要有和谐的意识。明确和谐民政的创建目标,形成“集体决策、分工负责、股室协作、和谐互助”的格局,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营造和谐的民政团队形象。
二、创新体制,完善三大体系
要科学发展,仅仅解放思想是不够的,还必须创新符合新思想、新观念的体制和机制。根据夷陵区民政工作的实际,我们必须创新体制,完善三大体系。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重点保障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农村低保要扩面提标,重点保障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特别困难的农村居民。要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改进和完善低保申报办法,特别要把好村级评审第一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2009年起,新增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由乡镇直接受理,村委会可代为受理,并由乡镇民政干部或乡镇驻村干部先入户核查,基本符合条件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乡镇核查人员必须参与村里评议,并在评议记录上签署意见。城市低保要强化动态管理,积极探索限期保障管理办法,对积极就业的低保家庭,可以开展定期或限期保障的办法进行保障,也可以采取延期保障,确保脱贫过渡期的稳定。要探索和完善审核审批程序,低保申请受理初审权由社区、村委会转为街道、乡镇,社区和村承担低保对象的民主评议。二是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重点优抚对象逐步取消病种限制和救助门槛,适当提高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提高救助水平。探索完善定额门诊救助,继续做好资助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精神病救治办法,巩固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效果。三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在救助范围上对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既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又包括低收入困难群众,着力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众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困难。同时全面开展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工作。四是切实抓好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以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乡镇、村(社区)完善和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全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成立减灾委员会,开展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同时做好“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活动。
2、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提升特殊群体幸福指数。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标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福利院的提档升级活动,完善福利院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建好小诊所,提高老人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巩固温暖工程建设成果,完成全区福利院多功能活动室、淋浴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任务,使老人能常年洗上热水澡,安全取暖防暑。二是改善医疗待遇。完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办法。三是着力抓好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儿童福利院、区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立项和建设。同时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区社会福利院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将自愿入住的城市“三无”老人收住福利院,提高城区“三无”老人的幸福指数。
3、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保障优抚群体合法权益。一是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及时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足额按时发放到位,规范区级社会化发放办法。二是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三是出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推行涵盖全体重点优抚对象“保险+补助”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四是落实复退军人“五项政策”,努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五是继续推行城镇退役士兵以自谋职业为主、就业安置为辅的安置办法,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确保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偿金落实到位。六是进一步改善区光荣院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
三、转变作风,统筹三项工作
有了解放的思想,有了创新的体制,还必须有扎实优良的作风使之变成具体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转变作风,树立扎实的作风、主动的作风、细致的作风,注重统筹兼顾,抓好三项工作。
1、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城乡群众民主权利。一是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做好村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村民自治的认识,增强村干部带领村民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编制村务公开目录,指导村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区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抓好换届后《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重点检查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机构是否建立和履行职责,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是否执行等。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力争达到市政府考核比例(60%)。三是大力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健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办公制度,明确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按照省级“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推进全区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力争全区和谐社区达到省市考核验收的比例(15%)。积极做好社区建设项目争取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实施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工程的精神,我们将以已经上报的“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四是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扩面工作。制定出台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在龙泉镇车站村试点的基础上,各乡镇选择一个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不断探索完善农村社区组织及其功能,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村民便民服务超市”,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以三级便民服务的村级便民服务大厅作基础,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村作示范点,将村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纳入村便民服务大厅,方便快捷。
2、抓好社会福利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一是逐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探索政策扶持、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的监督指导,促进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301号令,加大争取和协调力度,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优惠政策,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是认真抓好福彩发行工作。积极应对新矛盾和问题,努力开拓新市场,延伸新领域,促进销售量稳步提升。四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慈善捐赠网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开展经常性募集、定向性募集、项目性募集等活动。进一步实施“慈善温暖工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农村福利院五保对象的洗澡和取暖问题。继续开展“慈善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大学生和高中生完成学业。
3、抓好社会公共管理工作,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和等级评估工作,完成首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授牌工作,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打造夷陵区社会组织品牌,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在实施网上年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登记(包括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建立飞信平台,实现文件网发、通知网发。组织一次全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调研活动。二是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成婚姻登记办公场所配套设备采购,做好全区集中婚姻登记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婚姻登记员上岗培训,确保婚姻登记依法合规。做好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达标工作。三是开展殡葬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深入开展群众祭祀便民服务活动,加强殡葬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加大公墓整治力度,推行生态公墓建设,促进公墓建设向节约型、生态型、经济型发展。四是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乡镇集镇道路标牌和门楼户牌设置工作,加大地名标志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立夷陵地名网页,设立行政区划、地名查询等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