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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民政局:积极争取财力投入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日期:2014-02-24 12:33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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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安是全省唯一不对外开放的县,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任务重,方方面面都需要财力支持,如何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民生项目的投入至关重要。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抓项目、惠民生、促和谐”的理念,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协调乡镇搞好配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途径筹措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有效推动了民政项目建设。我们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争取国家发改委的项目支持在全市建成了第一家养老护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瓦仓革命烈士纪念碑和85处散葬烈士墓维修改造,光荣院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高标准新建了洋坪镇、花林寺镇农村福利院,改扩建了旧县镇农村福利院,茅坪场镇中心福利院、城区公益性公墓和社会救助站等一批项目正在加紧推进。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实事工程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县委、县政府每年有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只要能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就能协调相关部门向民政项目倾斜。为此,我们全力争办实事工程,每年至少有一个民政项目进入县政府十大实事工程。城区公益性公墓被纳入政府2013年十件实事,县财政足额预算1000万元用于公墓建设。探索建立“阳光超市”新型社会互助平台,《湖北日报》、《三峡日报》头版头条宣传报道,被市局表彰为创新奖,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又纳入2014年十件实事,并安排了1000万元的保障资金。

  二、以工作创新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出台一系列制度化的举措。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普惠制惠民殡葬政策;建立了农村福利院五保供养经费和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自然增长机制,被省民政厅评为创新奖;借助我县被纳入全国“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县”的契机,争取政府出台了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以荣获“双拥模范县”五连冠为契机,争取政府出台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示范化工作,争取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第四批养老服务示范活动示范单位”。这一系列惠及面广、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为我们制度化争取资金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县财政每年将高龄津贴、惠民殡葬、重特大疾病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所需资金全部足额纳入预算。不仅如此,每年还安排20万元用于城乡福利院维修。三年来,累计发放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400万元,发放高龄津贴389万元,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61.2万元,发放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补助金178万元。2013年,我们又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市率先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和高龄津贴补助标准。

  三、以多方联动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民政项目多、建设任务重,但上级支持力度有限。我们积极争取多方联动,力争各方支持最大化。县财政每年将救助、救灾、双拥等民政专项经费足额预算,2013年本级财政配套民政经费1995万元,连续三年同比增长20%以上。积极争取乡镇支持,近几年鸣凤镇、洋坪镇、旧县镇、花林寺镇共投资1600多万元新建了农村福利院和城乡社区服务平台。茅坪场镇、河口乡和荷花镇福利院正在规划建设中,投资额度也在2000万元以上。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制度化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三年累计接受爱心捐款268万元,接受锦旗130多面;在全省率先开办了“阳光超市”,惠及2万名困难群众。

  四、借外力作用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以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契机,借人大政协影响力促成项目。争取资金125万元硬化了通往殡管所的道路,解决了行路难;争取资金85万元拆除了殡管所火化炉烟囱,安装了环保节能设备;在人大代表支持下,全县6个乡镇建成了公益性公墓。

  在推进民政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经过艰苦努力和不断探索,逐渐总结出三大特色“法宝”,为争取资金、发展项目赢得了先机。一是按照群众需要和当地财力搞好科学谋划,让县委、县政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但又不至保障过度。二是在争取资金和项目的过程中,我们一心想着群众,一心为了群众,无私心、无私利,真正为群众谋福址,底气足、有大理,吃“闭门羹”、坐“冷板凳”也不放弃。三是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努力把每一个项目建成优质工程,真正把每一个项目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切实让群众受益,从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赢得了各方的持续支持。

  近年来,我县通过争取各方支持,推进了项目建设,构建了多层次、高质量、全覆盖的民生服务载体,进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努力学习其他县市的先进经验,以“三个最大化”为指导,扎实工作,不懈努力,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和整个民政工作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