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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民政局:抓规范强管理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日期:2014-02-24 12:2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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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我市根据民政工作千头万绪、联系千家万户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以规范化建设为推力,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政策规范,确立工作高标准

  要完成民政工作各项任务,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标准,要有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我们对现行民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民政执法依据71部、行政职权112项,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依据汇编》。凡是法规和上级文件对职责范围、条件标准、办理程序有明确规定的,坚持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对法规和上级文件只作出原则性规定的,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探索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可依。几年来,我们提请市政府出台了40多个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法律法规加地方规范的民政工作标准体系。如:国务院〔201245号和省政府〔201318号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在贯彻落实中,我们对城乡低保法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宜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了《宜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核对操作流程、核对保密制度,对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制定、保障对象条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认定、申请及审核审批、资金筹集及发放、动态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全面规范。

  二、抓职责规范,坚持工作高要求

  一是高点定位目标。近年来,宜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率先进入全国百强县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我们随之提出了民政工作必须与全市整体发展同频共振、同步进位的目标和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要求。二是科学设岗定责。按照“三定”方案进行设岗赋责,做到项项工作责任到岗,个个岗位职责明确。三是人员竞岗定位。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组织安排等方式,合理确定每个工作人员岗位,做到人岗相适,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四是强化任务分解。将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对照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每月召开局务会,对工作进行阶段性安排,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五是力倡工作高要求。强调对于每一个工作人员而言,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就是不变的重点,必须用全部的精力来抓,抓出一流水平。

  三、抓行为规范,力求工作高效率

  一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坚持把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当重要工作抓落实,持续开展“周学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稿、年习一技”活动,明确学习任务,灵活学习方式,定期开展检查考评,促进干部职工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二是优化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局党委会议制度》等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科学决策。健全《首问责任制度》等40项机关管理制度,保证机关工作主动、有序、高效运转。三是正行风转作风。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民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基层单位服务标准和行风评议标准,做到热情、规范、廉洁、高效服务。四是开展主题活动促进优质服务。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以创先争优为目标,大力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四、抓考核规范,确保工作高质量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全面开展机关绩效管理的要求,认真总结机关效能建设经验,制定了《宜都市民政局绩效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一是实行考核对象全覆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和二级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全员纳入考核。二是实行考核指标全方位。围绕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设立指标,分为共性指标、职能指标及加分事项。共性指标包括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8项内容,职能指标依据岗位职责及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各项指标明确到每个工作人员,按工作任务量大小确定相应分值,“一人一表”。三是实行考核过程全跟踪。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好工作月计划、月纪实、月自评。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由季度考核、满意度测评及加分事项构成。共性工作由考核专班考核,职能工作按管理层级逐级考核。四是实行考核结果全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发放挂钩,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与评先评模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通过抓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工作全面落实,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2013年,我局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荣获第一名,在全市绩效考核综合考评中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