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湖北省宜昌市—— 把贴心救助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日期:2023-10-23 11:3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梁 园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通过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把贴心救助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基本生活救助兜底线

  “我户籍是恩施的,没想到在宜昌就能申请办理低保了。”家住西陵区西陵街道的梅女士开心地说道。身患残疾的她,家里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社区工作人员关注到梅女士家的情况后,告知她可以直接在宜昌申请低保。

  据悉,自今年3月起,宜昌市深化居住地申享改革,在宜昌市常住的居民可直接在宜昌市申请低保,不再受户籍限制。梅女士一家办理低保后每月可领取1500元的低保金,生活困难得以缓解。

  宜昌市瞄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群体,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高新区的施某从小患病,被认定为肢体二级残疾,是一名低保对象。今年,施某的父亲去世后,他失去了依靠,生活更加困难。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施某,帮助他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如今,施某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和楼栋长还经常上门看望他,关心他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及时帮助他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专项社会救助解民忧

  宜昌市医保、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作为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类专项社会救助。

  枝江市董市镇的周女士就是专项社会救助的受益者之一。她患有肺癌,她的丈夫患有风湿类疾病,家庭医疗支出大。今年7月,民政部门关注到该户情况后,按程序将周女士纳入“单人保”。因低保对象为医疗救助的第二类对象,周女士每月得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困难。

  9月,大一新生小徐满怀憧憬地开启了大学生活。因父亲去世、母亲失联,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的小徐和弟弟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情况,并享受相应救助政策。今年高考后,为了让小徐能够安心上大学,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帮助他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圆梦助学金。直至大学毕业,小徐每年都能获得1万元助学金。同时,小徐还获得了3000元的教育助学金。

  急难社会救助破难题

  前不久,秭归县茅坪镇的王先生夫妻俩因车祸造成重伤,抢救和治疗花费较大。他们的儿子还在上学,学费和生活费也一时没了着落。村干部了解到该户情况后,立马帮助王先生一家申请了5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解了他们的一时之困。

  对王先生一家的救助是宜昌市积极开展急难社会救助的一个缩影。

  宜昌市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补充、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兜底帮扶的作用。夷陵区太平溪镇的居民韩某因病急需手术费,医疗救助后仍有较大困难,区民政局提请“一事一议”机制,决定给予他2万多元的救助金,帮助他减轻了就医压力。

  社会力量参与聚合力

  “感谢民政部门的帮助,孙子考上了大学,我们全家都十分欢喜。”小阳(化名)的爷爷拿着孙子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喜不自胜。小阳父母离异,父亲因精神疾病长期在医院住院治疗,自2014年起,小阳一家被纳入低保。多年来,小阳数次获得慈善救助。多重保障,让小阳能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帮扶,宜昌市凝聚慈善合力,发挥志愿者、社工等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暖。【开组中国社会报2023年10月20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