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宜昌民政启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

日期:2023-07-20 16:3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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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宜昌频道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梁园)7月18日,记者从宜昌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宜昌已全面启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12个月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市、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被纳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预警范围,简称“预警人员”。

  “预警人员”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条件。

  已参保缴费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县级医保部门对其身份认定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第四类医疗救助对象落实相应救助政策;对其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依申请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获得医疗救助(含依申请救助)后,因基本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时,不必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直接依据困难情形给予救助。

  宜昌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工作,未通过认定的预警人员,将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预警人员可向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窗口提出身份认定申请,经审核确认通过的预警人员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其身份自确认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