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政:探索特困供养对象四级照护服务体系
兴山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249人,其中分散供养778人,占全县特困供养总数的62%。分散供养特困对象70%由亲属照料,30%由村干部负责照料。虽然通过基本生活费和服料护到费分开发放,加强监管考核、压实照护责任等,但由于亲属或村干部自身能力、精力有限,且部分亲属存在“拿钱不办事”现象,无法将照料护理责任有效落实。由于照护主体分散、多元,虽然发放了护理费,但缺乏有效约束,采用单一扣减护理费难于真正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生活质量。为此,我县立足山大人稀居住分散的实际,探索建立“监护人日常照料驿站定期服务、云上守护安全、县级按季考核”四级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机制,有效提升了山区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四级照护服务体系。县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兴山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民政局印发《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方案的通知》,制定《分散供养监护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照料服务协议》、《分散供养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建立四级照护服务体系。一是日常照护服务。由特困对象指定、乡村协调为每位分散特困人员确定一名照料责任人,负责日常照护服务,并纳入照护驿站,统一管理主体。二是定期照护服务。以每人每月50元标准,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在乡镇成立照护驿站,将服务人员下沉到各个乡镇养老服务点驻扎,缩短入户过程耗时,提升服务效率,有效保障每月居家上门服务质量和频次。三是临时托管服务。结合村级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对暂时不能集中供养对象而照料责任人暂时不能履行责任的,通过协商委托给日间照料中心暂时看护,提供助餐(为城区或社区分散特困对象提供配餐送餐、协助农村分散特困对象做餐服务等)、看护及健身娱乐服务。四是云上守护服务。为每位分散特困人员安装监控,在照护驿站设立后台监控,发现突发事故或服务对象生病时,及时应急处置,并提供送医陪护服务。
(二)规范三类服务内客及标准。一是明确目常照料服务项目及标准。制定《兴山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手册》,细化服务项目、内容、次数及质量要求,同时建立居家照料服务档案。二是明确定期照料服务项目及标准。定期照护服务原则上每月不低于四次,服务内容包括:助洁、助医、精神慰藉服务、入户探访、电话回访等。临时性照料服务应需开展,原则上收到诉求及时处理,服务内容包括代购、助急等。三是拓展临时服务主体及内容。将分散特困人员纳入村级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人员,鼓励引导分散特困人员参与照料中心文体活动。协商照护责任人提供临时看护服务,并受县民政局委托对分散特困人员提供临时特定服务。同时,结合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家庭多数种植有农产品的实际,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驿站工作人员在居家上门服务时,按照市场价格代销,帮助供养对象增加收入。
(三)强化全过程监管考核。一是建立过程监管。由县级主导建立分散特困人员服务平台,服务机构(委托照料人)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线下落实照料护理内容,并将特困人员的详细情况统一纳入线上平台信息库,确保分散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建立云上监管。针对特困对象居住过于偏远不便于监管服务的,鼓励引导其进入集中安置点和福利院供养,实在不愿集中供养或集中居住的,在征求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同意后,安装具备生命体征监测、远程视频对讲与一键求助系统的视频监控,运用科技手段实现云端看护,由照护驿站实施24小时监控。三是建立第三方监管。县民政局以每户50元/年的标准,向第三方购买事务性服务,委托对照料责任人、照护驿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护理费以及购买服务经费发放的依据。照料人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亲属的,由服务主体按季度对其进行考核,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四是建立资金监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护理费实行按月预拨,按季考核,季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扣减的护理费,据实退回至服务对象或转介村级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其他服务。
二、取得成效
通过创新照料服务机制、落实照护服务主体、规范服务内容、平台过程记录,确保服务对象得到规范、专业、有效的照料服务,有效解决了山区分散特困人员居住分散照护成本高、独自生活质量低、生存环境差等问题。
(一)分散特困人员生存质量明显提升。通过改革,充分满足特困对象服务需求。在服务开始前通过自理能力评估和生活环境调查,从普遍性中确认个性服务内容,从而使得服务不局限于“助医、助餐、助洁”等日常照料服务,还增加了“代购代办、接医送医”等需求性照料服务,一方面在入户探访过程中还能根据对象需求,帮助特对象“掰玉米、劈柴禾、摘蔬菜”,真正做到接地气、暖人心。另一方面,结合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自理能力及疾病状况制定护理计划,确保其“三短(头发短、胡子短、指甲短),三无(重大事项无漏报、生活安全无隐患、环境卫生无死角),三有(生病就医有人陪、换季衣物有人洗、冷热温饱有人问)”。
(二)照料护理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将照料护理责任人纳入统一主体进行管理,增强了服务监管力量,一方面,在服务监管过程中,由管理主体对责任人加强基础护理服务能力培训,提升亲属照料人护理水平。另一方面,分散特困人员出现送医陪护需求时,护理驿站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服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效都有明显提升。
(三)救助服务群众渠道进一步拓展。四级服务体系在运营过程中,除为分散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外,还将动态收集的困难群众线索信息,定期汇总后反馈至县民政局,对分散特困人员的个性需求,可以因人施策及时开展救助,有效避免三餐无着落、安全无保障、生病无看管等现象的发生。
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具同缔造。充分发挥照护驿站的作用,整合社工站资源,链接志愿服务,形成分散特困人员、照料责任人、驿站服务人员、志愿人员四方联动,共同帮助分散特困人员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刊载于《湖北民政》2023年第1期 兴山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