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日报:以人民为中心
“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近年来,兴山县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爱民为民”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勇于攻坚克难,锐意改革创新,以“三个聚焦”为工作重点,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织牢兜底网 夯实保障制
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在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兴山县民政局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坚决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他们得到更好的关心扶助。
2021年,该局为提高低保申请审批效率,全县推行承诺告知制,实现“零资料”申请低保。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事项只需要对象如实申报困难实情,提供一证(身份证)、填写二书(承诺告知和授权书),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优化申请程序,为低保申请对象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与此同时,兴山县民政局还调整优化农村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纳入低保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月低保标准的30%比例对其本人按月增发补助金,按标准落实重点救助。足额预置、及时补充临时救助备用金,全面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户籍限制,积极推行“先行救助”,特殊困难对象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
截至11月,全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36户7582人,城市低保保障对象781户1357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10人,城市特困供养98人,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231户1278人次。
天下之大,民生为重。为实现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订印发兴山县民政局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方案,依托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家庭)、收入骤减或刚性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临时救助对象)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及时核查省民政厅通过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分发的预警线索,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开展救助帮扶,并在平台上反馈核查、救助等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兴山县低收入家庭数据库中已有相关数据共计16359条,共分10类,其中包含脱贫不稳定户652条,占比3.99%、低收入743条,占比4.54%、孤儿4条,占比0.02%、农村低保9308条,占比56.9%、城市低保1537条,占比9.4%、城市特困100条,占比0.61%、农村特困1122条,占比6.86%、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1721条,占比10.52%、残疾人两补863条,占比5.28%、边缘易致贫户309条,占比1.88%。
服务多元化 提升幸福度
“一老一小”关乎民生福祉。近年来,兴山县民政局将加强为老为小服务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来抓。
兴山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4.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4.4%。2019年,该县被纳入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县”当成“示范县”来定位打造。兴山县民政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筹措资金投入1.75亿元,新建、改造和扩建农村福利院8所,对全县农村特困供养机构配套设施进行提档升级。新建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中心12个,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农村老年人互助日间照料活动中心54个,设置床位230张,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图书阅览、健身康复等服务,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创新在养老机构推行社会化低偿养老服务养老模式,制定全县农村福利机构开展经济困难家庭及“三留守”老年人社会化低偿服务工作方案,对城乡低保家庭中年满70周岁以上、单独居住且无法保障正常生活的老年人和经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年满70周岁以上的无法保障正常生活的“三留守”老年人自愿入住福利院,实行低偿服务。对全县城乡低保、为全县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专业化居家照料护理服务,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起居有照料、生病住院有护理。有效解决了失能失智、分散供养等特殊困难群体“三难”问题。
兴山县民政局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担当,从社会救助金、福彩公益金中统筹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是在执行定期开展上门探访及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现有关爱“三留守”人员政策的基础上,结合“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聘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开展“四个一”(即建立一本台账、构筑一条爱心通道、打造一个互助家园、开展一次政策宣讲)关爱活动,为三留守对象及困境儿童提供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
同时,兴山县民政局推动社会工作覆盖至全县,2021年,通过实施“爱满荆楚”及“独居老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打造贴合民生关心关切的特色服务项目,传递基层社会治理的“民生温度”,给困难群体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并行多举措 提高服务力
民政部门是社会治理改革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承担慈善促进、社会工作、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和志愿服务发展等工作。兴山县民政局实施全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实现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覆盖。同时,健全了残疾人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该局还结合乡村振兴工作,采取动迁、平坟、改造、绿化覆盖遮挡等方式,综合治理“三沿五区”有碍观瞻的散葬坟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殡葬服务程序,落实殡葬惠民系列政策。
多措并举发展慈善事业。募集“慈善一日捐”资金119.3万元,开展爱心物资进乡村活动,发放物资1.5万件。启动“困难精神病患者慈善救助基金”。切实做好“童享阳光”困境儿童关爱工作。
为推进服务能力建设,兴山县民政局优化机构职能优势,出台《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实现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
同时,该局健全“四项制度”保障,实现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全覆盖,依法明确社区(村)基本职责和依法自治及协助治理的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在全县28个村推行村规民约实行积分制管理,逐步规范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以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全县96村(居)已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500平方米以上村级阵地改扩建至57个。
社会力量真正发挥作用,要“联”在一起才能事半功倍,“动”起来才能取得实效。兴山县民政局以社工力量增强基层治理效能,分别在5个乡镇5个试点村(社区)各培育了1支志愿服务组织并实施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招募志愿者176余人次,累积服务1000余人次,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6场。对全县150名城乡社区工作者开展职业能力培训。将社会工作职业补贴纳入2022年预算。
为高效治理蓄能,该局补齐民政项目短板,编制十四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项目102个、投资总额10.3776亿元,均已纳入项目库管理,将按计划分年度实施建设。
落实民政领域社会购买服务预算,涉及“三留守”关爱、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特困救助供养、养老服务四大类,预算资金870.8万元。该局一方面从省级社会救助资金中分配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00万元,用于为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心理疏导、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等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县级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县级配套资金,同期增长21%,其中民生支出占99%。
与此同时,兴山民政局还筹集公益金729万元,集中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项目建设614万元、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兜底保障19万元、基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80万元、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16万元。积极加快民生项目建设,投资近9500万元建设兴山县养老院项目。目前完成实际工程量约3500万元。投资850万元建成兴山县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敬老院)。投资1300万元的县殡仪馆火化设施及骨灰堂项目正在建设中,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95%。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正在积极推进。
服务特色化 谱写新篇章
兴山民政局创新“特护”模式,用心打通特困供养“最后一米”。以特困供养机构为依托,建立兴山县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精神障碍失能特困人员“特护院”,采取公建民营、服务外包方式由专业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精神障碍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代养服务。专业化护理有效解决了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难、护理难、医疗难”问题,让失能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针对老年人居家最需要的精神层面的关心关爱服务需求,兴山县确定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市场主体和“互联网+养老”模式,推行线上线下多位一体融合式发展,打造智慧平台,助力“云”养老。
“互联网+养老”模式是利用兴山弘仁智慧康养云服务平台,依托宜昌弘仁疗养有限公司的服务优势,组建居家上门服务组,定期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开展“6+N”新型服务模式,即助洁、助医、助餐、助急、代办代购、精神慰藉6项服务加N个延伸服务。
星光不问赶路人,历史属于奋斗者。兴山县全体民政人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惠民实事,持续落实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更好担负起履行新使命、谱写新篇章的时代重任。【刊载于《三峡日报》2021年12月8日第A9版 通讯员 王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