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湖北省宜都市四方位入手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日期:2019-01-31 16:2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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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都市从生活保障、监护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四个方位入手,积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增长机制,对年满十八周岁,仍然在读的孤儿,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的,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并处置;对于入住托养机构的儿童,建立中小学生和困境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覆盖18岁以下儿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农村留守儿童辍学率不得高于本省、市平均比例。【刊载于《中国民政》2018年第24期 通讯员 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