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卓有成效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种类共6大项35个具体内容,包括绩效评价、家计调查、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困难对象摸底核查、送医陪护、照料护理等。
市级层面出台文件给予指导。出台《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宜都市、远安县作为2018年度全市购买服务试点整县推进,其他县(市、区)至少选择一个乡镇或街道作为购买服务试点,并要求每个县(市、区)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不少于1个。出台《宜昌城区社会救助家境调查办法(试行)》,明确了调查思路、调查原则、调查参数、救助建议、调查流程,进一步规范城区社会救助入户调查工作,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全面了解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实施分类救助,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下发《关于明确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在购买服务中涉及的经费和购买价格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综合物价、工资、税费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比如,开展家境调查,要充分考虑人工成本和开展调查工作所发生的车、船、吃、住等必要费用。
深植厚培第三方发挥辐射带动效应。按照“在购买服务中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中促进购买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的思路,宜昌市民政局统筹城区通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定期沟通、实地调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当地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宜昌市环宇社工服务中心)进行重点培育,以点带面,将第三方服务模式推广到各县(市、区),并援派机构为有需求的县(市、区)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指导,着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形成部门培育、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的良好氛围。
基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成效明显。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真正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如远安县在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检验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准度。宜都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1+N”模式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即在一个总办法的领衔下,分别对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列出购买清单,规定购买程序,制定绩效标准,明确各方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项目实施,最终全面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目前,该市社会救助对象家境调查、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集中居住特困供养人员送医陪护项目正在实施,并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81人。兴山县以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载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宜昌弘仁疗养有限公司合作,在黄粮镇农村福利院建立兴山县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特护院,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和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并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夷陵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对全区3个深度贫困村(雾河、暮阳、天鹅池)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状况开展核查评估,通过了解当地社会救助保障情况、询问群众意见、查阅救助对象相关资料、实地入户核查等方式,评估对救助对象的保障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等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8年12月27日第3版 通讯员 黄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