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着力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夷陵模式”

日期:2018-11-01 12:0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夷陵区民政局阅读量:

  宜昌市夷陵区区域面积3424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街道、试验区)193个村(居),52万人,是全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区,也是江汉平原到鄂西山区的过渡地带,80%为高山半高山地区,自然条件及经济条件较差,主要以打工经济为主。全区现有留守儿童1842人,困境儿童1763人。2017年,夷陵区以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试点单位为契机,着力探索和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有效机制,成效明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领导重视添动力

  一是提高站位。区委、区政府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纳入扶贫攻坚和城乡社区治理重点考核,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区直部门、乡镇政府、村(居)职责。区委书记王玺玮亲自下基层调研,并多次就留守儿童问题作出批示。经区、乡、村、学校等多层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夷陵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明晰了关爱保护工作目标对象、任务、职责、工作路径和保障措施。

  二是做实机构。为扎实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工作,区编办批准成立了夷陵区老年和儿童服务指导中心,为区民政局直属副科级二级单位,定编2人;批准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定编1人,为全区儿童权益保护行政主管单位。相关区直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乡镇(街道、试验区)对应建立工作专班,村级明确妇联主席为村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人。

  三是保障经费。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同时设立困境儿童“幸福夷陵阳光基金”,每年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并建立资金保障支出机制,形成了组织协调有序、各方协作有力、资金保障给力的良好氛围。

  二、勇于探索创新,务实重行建机制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去年年初,我们组建调研组深入乡镇、学校、村(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社会组织走访调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具体困难和问题,了解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难以对全区1842个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繁杂多样的各类困难和需求实施持久、精准关爱服务。为此,我们在征求乡镇、村和学校意见基础上,起草制定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方案,与基层组织达成工作共识。

  二是构筑监护网络。经过协商沟通,我们探索建立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关爱保护体系即“5+1”监护包保机制,明确每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由1名代理家长、1名学校老师、1名村干部、1专业社工、1支爱心团队包保,同时,制定了每名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有效监护关爱保护网。

  三是组建包保队伍。一是开展社会支持系统摸底调查。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除父母之外的法定监护人、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亲属、有爱心有责任心的邻居、学校教师、村(社区)志愿者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支持系统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分类建档,建立详实的信息台账。二是组建“五个一”的包保队伍。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中心,由近及远建立代理家长、结对教师、村组干部、专业社工(志愿者)、爱心团队等五个层级的关爱保护队伍。三是落实双重报告制度。明确学校结对老师、代理家长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第一报告责任人,发现疑似失踪、被拐、辍学及困境儿童出现心理、情绪、行为偏差等情况,结对老师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代理家长第一时间向包保的村干部报告,筑牢发现报告的第一道关口。

  三、汇聚各方力量,关爱保护重实效

  一是落实监护责任。全区1842名留守儿童、1763名困境儿童全部落实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日常监护责任。对无人监护的留守儿童和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困境儿童,落实代理家长制,由村委会遴选有责任心的邻居担任临时监护人,签订《夷陵区委托代理家长监护责任确认书》,统一印发《代理家长工作手册》,记录日常监护照料情况,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予一定的报酬。实行委托监护人(代理家长)、家庭、学校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日常监护无缝对接。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民政充分履行牵头职责,推动建立协同联动、包保负责、报告与应急处置、分类施保、社会参与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督办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关爱措施细划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行动,协同配合。中小学、村(居)关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以“儿童之家”为基地和载体,实行教师、村干部“一对一”结对,教师负责儿童在校期间、村干部负责儿童在村期间学习和生活上的关爱帮扶。

  三是大力引导社会参与。加大关爱保护工作宣传,搭建社会参与平台,链接社会力量和资源,招募爱心志愿服务团队。目前已招募132名专业社工(志愿者)、13支志愿服务团队,建成“儿童之家”12个,开展咨询、受理帮助请求50多件,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扶贫济困和其他帮扶等活动30多场次,为全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有效地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刊载于2018年2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通讯员 艾红艳 刘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