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以县为主统筹调剂”使兴山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更周密

日期:2018-11-21 15:5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岳晓林阅读量:

  湖北省兴山县现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58人,其中集中供养346人、分散供养812人,拥有8所乡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近年来,该县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了“以县为主、统筹调剂”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建设农村中心福利院,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性调整和功能性调整,同时,通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服务机制,有效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养老、生活、健康等保障问题,实现了养老、医疗、社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使特困供养对象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科学规划建设中心院 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区域调整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特困供养资金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兴山县民政局大胆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行县民政局直接管理乡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模式,实现八个方面直管。即,直管发展规划及资源配置,直管建设资金投入,直管财务预算与使用,直管公益经费核算使用,直管供养资金拨付使用,直管业务考核与结果运用,直管工作人员聘任与待遇落实,直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过去由于乡镇投入严重不足,全县乡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大多位置偏僻、规模小、设施陈旧、房屋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且有的已经成为危房。为此,兴山县民政局经多次实地考察,做出重大调整:撤销办院规模很小、发展空间不大、位置相对偏僻、安全隐患大的榛子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合并到黄粮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撤销地处滑坡险段的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合并到高阳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撤销已是危房的古夫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合并到县社会福利院。通过资源整合,建立起跨区域保障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

  抢抓三峡移民、库区后扶等政策性扶持项目,争取移民安置资金1600万元新建古夫镇综合供养服务机构;争取库区后扶资金760万元扩建昭君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院民楼、古夫镇失能老人养护楼;抢抓精准扶贫政策机遇,筹措资金5000万元,新建了高桥乡、榛子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10个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中心。截至目前,全县集中供养床位达到了1260张,基本能够满足全县农村特困人员全部集中供养的要求。投资400多万元,对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院容院貌进行改造,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方位整治院内环境,打造花园式、园林式院落。

  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功能调整

  兴山县顺应养老新形势,积极探索,于2016年在高桥乡建立乡镇卫生院和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合作的“医养结合”新模式,系全县首家公建公办医养结合试点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通过“同一法人、财务独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一张床位、两种功能、三个保障”的医疗养老服务新体系,确保供养对象健康有保障、养老有保障、生活有保障,实现医疗事业和特困供养事业共同发展、协调发展,互利双赢、互惠共赢。

  通过实地考察、科学分析,该县确定新建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并实行“医养结合”新模式。2016年,县级财政筹集资金1200余万元,在高桥乡卫生院旁新建了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将高桥乡卫生院、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两院合一,建成兴山县首家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管。乡镇财政所对高桥乡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金财务进行专户管理,供养对象供养金、工作人员工资、项目资金、工作经费等由县财政局拨付至高桥乡财政所财政专户。

  政府购买服务 创新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机制

  近年来,由于该县集中城乡特困供养失能人员逐年增多,失能、半失能供养对象占集中供养对象总数达45%以上,护理照料难度日益加大。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县民政局以福利机构为依托,以社会服务组织、志愿者等为载体,通过购买服务与宜昌弘仁疗养有限公司合作,在黄粮镇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内建立兴山县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特护院。弘仁特护院属兴山县首家医护型民营养老护理机构,于2017年11月投入运营,目前入住城乡失能特困供养对象48人。

  特护院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失能特困人员提供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精神慰藉、心理辅导等专业性服务和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服务。对生病对象及时按需求门诊治疗、住院治疗或转诊上级医院治疗。对进入临终阶段的特殊供养对象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维护服务对象的生命尊严。定期对服务质量与水平进行监督和评估,制订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采取季度考核加年终考核的方式对特护院日常服务、常规管理、安全管理、康复、医疗辅助、文化生活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费挂钩。【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8年11月21日第2版头条 通讯员 李万新 黄 燕 冯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