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夷陵区三举措保障孤弃儿童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三措并举保障孤弃儿童基本生活,截至7月底,全区27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孤弃儿童全部实现应保尽保。
实行动态管理。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孤弃儿童严格审核审批,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年满18周岁、非在校就读的,提前告知孤弃儿童或监护人,予以核减;对仍在校就读的,提供在校证明后,继续给予救助。区民政局每月将孤弃儿童增减情况及生活费发放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确保真实有效。
提高养育标准。全面建立孤弃儿童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4月,夷陵区调整孤弃儿童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弃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4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弃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44元。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孤弃儿童养育费26万元。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夷陵区制订《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方案》和《孤弃儿童家庭探访记录表》,区、乡两级组建工作专班,对辖区内孤弃儿童进行入户调查和摸底排查,详细了解孤弃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心理健康状况等情况,了解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并规范、详细填写排查探访记录表。目前,排查工作已按要求完成,对全区孤弃儿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奠定了基础。【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8年8月29日二版 通讯员 王仲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