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夷陵区“救急难”稳步推进
日期:2017-07-12 11:32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夷陵区民政局阅读量:
临时救助高限托底。夷陵区政府出台《夷陵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救助对象、范围、标准、时效。该办法对“救急难”情形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因突发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按照临时救助最高标准救助不足以使该家庭摆脱困境的,可给予高于临时救助最高标准的救助,最高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倍,按2017年标准最高可救助1.68万元。
医疗救助宽限托底。2016年区政府出台《“幸福夷陵”民生医疗救助保险实施方案》,筹资1300万元,2017年筹资1445万元,为重大疾病患者购买民生医疗救助保险。特困供养对象合规费用按100%报销,低保、精准扶贫等对象按90%报销,合规费用超过1000元的,100%报销,其他对象合规费用1.2万元按70%报销,上不封顶。继续实施《大病关爱救助实施办法》,区政府每年安排资金400万元,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后包括不予报销费用在内的自付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患者,分段按比例救助,最高可救助10万元。同时规定,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入院治疗的重大疾病患者,可申请垫付资金“借钱治病”,实行事前救助,目前,已累计为20人次申请垫付资金108万元。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则继续实施免费救治政策。
“阳光基金”再次筑底。夷陵区政府出台《夷陵区关爱困境少年儿童“幸福夷陵阳光基金”管理办法》,建立100万元“幸福夷陵阳光基金”,对一般困境儿童每年救助1000元-3000元,对患重大疾病的最高可给予10万元专项救助。今年,已救助10人次,支出救助金4.64万元。(刘云波 王仕荀)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7年7月5日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