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政:全力打造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新格局
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养老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民生当阳”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面对老龄化程度加快的新形势,当阳市围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新格局。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成效
1.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趋势
目前,当阳市总人口48.5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9.1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18.73%,远远超过全国15.5%的平均水平,老龄化特征明显。根据市卫计局人口信息预测,到2020年 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还将净增加2.6万人,总数达到1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4.08%。从目前到2020年,当阳市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到快速老龄化和严重老龄化阶段。同时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
2.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当阳市委、市政府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当阳市共建有养老服务机构12家。其中,公办福利院1家,镇(处)农村福利院11家,12家养老机构总床位数为1459张。养老机构充分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确保全市城市“三无”对象、五保对象等自愿入住率100%。共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74家,拥有服务床位370张。
(二)主要成效
1、发展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老人生活救助、高龄老人享受津贴等一系列老年社会福利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根据调研情况和上级文件精神,拟定了《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正待市委研究决定后正式出台。今年,我们还将出台《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指导性意见》及《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等系列单行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也将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体系。
2.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进。2012年至今,当阳市共争取中央及省扶持资金280万元,已建成74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社区养老中心14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60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娱乐活动室(含电视房、聊天室、阅览室、棋牌室)、休息室、餐厅、健身康复室或场地,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等养老服务。到2020年,两类中心建设总数将达到112个,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60%以上。
3、养老机构面貌焕然一新。不断加快养老机构的提档升级,改善养老环境。2013年起,投资1000多万元在市社会福利院新建护理楼项目,新增床位120张,对院内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使养老环境、服务水平都得到了提升。从2014年起,积极争取资金600多万元,扶持庙前镇、河溶镇、王店镇、淯溪镇、半月镇等农村福利院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庙前镇农村福利院已基本建成投入使用;王店镇农村福利院正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4、医养融合发展有序推进。2014年,在玉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医养融合试点工作,以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该中心分别与市社会福利院和玉阳农村福利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并对其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托管。该中心还成立了老年康复托养中心,吸纳社会老人入住。实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广泛好评。玉阳办事处三里港村拟投资800万元,建设三里港村老年人幸福公寓,建成后可新增床位200张。公寓内设休息娱乐活动室、棋牌室、公共食堂、医务室等服务设施,对该村年满70周岁以上生活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开放,并对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等服务。
5.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2016年,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均提高到7240元/年,城市“三无”老人每人9120元/年,城乡共保障1482人,年供养经费达到1121.8万元。全面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政策。2015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2708人775.5万元;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37人,12.96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878人(本)。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相比,与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目标,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按照国家2020年养老床位数最低标准(也是我省制定的标准)每千名老人35张测算,2020年养老床位数要达到4095张,目前相差2588张。二是养老设施老化。很多农村福利院是由以前的学校改扩建而来,需要经常性修缮,存在安全隐患。配套设施陈旧,急需更换。三是市场主体培育扶持亟待加强,社会资本“关注多于行动”,多元投入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四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养老机构服务从业人员缺乏老年服务和医疗护理专业技能。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及家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规划引领,统筹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1.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创新发展。一是争取尽快出台《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促进各类养老机构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2.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协调推进。协同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养老服务配套设施。
(二)政策先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1.出台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争取出台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政策,如:税收政策、土地政策、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等,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的服务,进一步降低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支持个人举办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护理院)等小型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2.制定服务标准,引导规范化发展。制定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尽快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准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志愿者服务标准、医养融合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统筹推进老年人需求评估、质量评估、等级评定等标准的互相衔接。
(三)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立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并扩大供养范围,提高养老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城乡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资金,继续对农村福利院进行提档升级,选择1-2个村开展农村失能留守老人幸福院建设试点,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健全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政府资金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整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办法,让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加大金融对养老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项目信贷投入,并提供优惠利率。(刊载于《湖北民政》第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