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宜昌市猇亭区出台因灾倒损住房分类改造方案
本报讯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遭受多次特大暴雨袭击,致使众多居民住房倒损。为切实帮助倒房受灾户重建家园,日前,该区出台《猇亭区村(居)民灾后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在12月15日之前完工,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
该方案明确,对倒损房屋,经3个街道和政府相关部门现场勘查、核实后,分类处理。一是提前征收。主要包括:居住地属于规划区不宜重建和维修的,属于地质滑坡危险区且重建及维修后影响居住安全的等。二是原址重建。对不在近期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受灾主房和目前仍然是唯一居住的附房,又无地质灾害或洪涝灾害危险的,由村(居)民在原址基础上重建。三是异地重建。对因房屋受损导致无法维修及原址重建的,由村(居)民在原址附近规划重建。四是维修加固。对规划区范围内,近期有项目建设的,按不增加房屋面积、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原则,由村(居)民在原受损危房基础上维修加固。五是搬离避险。对房屋无人居住且不是唯一住房的,采取自行搬离房屋内留置物的措施。六是自行拆除。对因灾损毁的临时房屋、违章建房,督促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目前, 经该区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全区因灾倒损房户61户,其中,需重建20户,纳入政府提前征收36户,维修加固5户。(张红霞)【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6年9月21日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