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当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日期:2016-01-14 13:54来源:当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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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李迎华  曹鸿雁) 近日,湖北省当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世敏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省人大新出台的《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

    2015年9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为新时期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常春华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截至2015年底,当阳市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00人。其中,集中供养574人、分散供养626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7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570元,供养资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11所,固定资产3000多万元,福利院工作人员76人。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执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6年1月14日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