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兴山县民政局四项监督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
日期:2016-01-04 08:1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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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万玲娥) 近期,湖北省兴山县民政局结合农村低保核查工作,重点加强四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的监督。以县社会救助局为主体成立低保督察小组,督察乡镇对低保申请户的资格初审、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是否到位,并入户抽查,对低保资金发放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监督。
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监督。以乡镇为主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分组入户调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同时,利用公开公示栏,对低保对象全面公开,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对农村低保经办人员的监督。针对来信来电来访,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低保经办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看其是否严格执行政策,有无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有无收受钱物办理“人情保”等现象。
加强对党员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的监督。建立党员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对党员干部近亲属确实困难、享受低保的,由党员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兴山县党员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表》,经县民政局、乡镇、村三级联合入户调查、评审合格后,予以批准,资料存档。【刊载于2015年12月30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