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让和谐阳光撒在每个人心上

日期:2015-11-12 17:0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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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伊洛 熊小燕

  “让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服务保障能力最大化、争取各方支持最大化”,这不仅是宜昌民政人在新时期确定的民政事业发展理念,也是宜昌民政人近几年来不懈追求的崇高目标。

    2013年以来,宜昌市民政局以“四个一流”为总要求,以“三个最大化”为总目标,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克难奋进,积极开展履职尽责主题实践活动,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民政事业的加快发展,为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了应有贡献。三年来,全市民政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整体工作水平稳居全省前列,在全市各项综合考评中也是连获佳绩。

着力民生让广大市民感受幸福

    家庭突然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怎么办?今年9月8日,在宜昌市民政局的大力推动下,宜昌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也就是所谓的“救急难”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及时对遭受临时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而宜昌,也是全国率先实施该制度的城市。

    该制度的救助对象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根据该制度规定,此项救助的所有审核和审批工作均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待紧急情况解除之后按规定补办审核审批手续。“救急难”制度的实施,只是市民政局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缩影。三年来,宜昌市民政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了发展新跨越。

★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新发展

    宜昌市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推进了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分级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先后3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保障标准平均增幅分别达到28%和86%。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长效机制,并将医疗救助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了70%,累计救助群众达20.6万多人次,大大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难”。不断创新救助方式,在夷陵区组织开展的“救急难”试点开辟了临时救助新路径,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16人次。同时,健全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快捷联办机制,已在全市99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大大提高了救助时效。创造性地开展了“民政爱民直通车”“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文明生活万户行”等活动,共筹集资金5275.72万元为9.78万户困难群众解决了各方面的突出困难,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充分发挥慈善的补充功能,3年共募集款物总值1.3亿多元,救助困难群众11.9万多人。

★救灾防灾工作跃上新台阶

    在2013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面前,共转移安置灾民3.2万人次,救助灾民81.9万人次,帮助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3194户共1.1万间。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宜昌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指导县市区制定了预案,推动建立了乡、村两级的预案体系建设,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四级互联互通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为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大力抓好社区减灾工作,全市共有14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5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指导夷陵区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其经验被多家国家级媒体推介。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进步

    完成了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发展的组织基础。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实践途径,在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大力推行“三推一选”新方式,在村(居)务管理中全面推行公开制度,目前在全市已实现全覆盖,其做法得到省政府的肯定和推广。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机制,率先在全市村一级组织普遍建立了村务监督机构,其经验得到省委、省政府推广。指导各地对28个“难点村”进行了全面治理,改变了28个村的落后现状,使其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

★涉军服务工作取得新佳绩

    以“特色拥军活动”和“实事双拥工程”为主要抓手,牵头组织了一系列特色双拥活动,其中在全国首创的“情暖功臣”行动得到国家双拥办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和完成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褒扬了先烈,弘扬了民族精神。全面落实了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四位一体”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帮助755名老功臣新建或改造了住房。妥善安置退役士兵4651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6143万元,免费培训退役士兵3385人。接收军队退休人员317人,为277名军休干部落实了住房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了军队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

★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

    着力拓展城市社区建设领域,大力构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深入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城市社区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因地制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59.3%。抓住宜昌被确立为全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的重大契机,积极推进“一本三化”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扩点拓面,推动13个县市区的229个城镇社区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社区自治试点工作,枝江市、伍家岗区、猇亭区已被省厅推荐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区候选单位。抢抓宜昌创建全国信息惠民城市的重大机遇,将“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系统纳入宜昌创建全国信息惠民城市的九大重点工程之一,目前已启动建设工作。

★社会福利事业拓展新领域

    大力推进特定人群的福利服务,全市新增各类城市养老机构56家,新增床位7193张,进一步缓解了城乡养老的供需矛盾。全面完成了56所农村福利院的提档升级,使农村五保对象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政策和开展“孤儿快乐成长行”活动,大大改善了孤儿的养育条件。着力推动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在城镇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创造性地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目前已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727个,覆盖率达到54%以上,民政部、省民政厅先后推广了“宜昌经验”。全面落实了老年人优待政策,老年人充分享受到了旅游、乘车、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在全省率先实现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全覆盖,惠及全市10.08万名高龄老人。建立起大病关爱、减免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用、免费救治贫困重度精神病人、慈善助学助医助残等多项惠民制度,累计受益对象达到80多万人。

★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提升新水平

    严格依法抓好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管理方式,取消了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的前置审批,对部分社会组织实行了直接登记管理改革,启动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试点工作,成立了市社会组织促进会,建立了宜昌市社会组织公益园,促进了全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启动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行业协会监管体系建设两项重大改革,其中猇亭区“三社联动”的做法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在行政区划管理中开展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维护了边界和谐稳定;在地名管理中出台的《宜昌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开展的地名普查,促进了地名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优化服务,在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儿童收养、殡仪等工作中实施的特色服务,使广大被服务对象享受到了温馨的人文关怀,获得了应有的人格尊严。

找准瓶颈化解民生发展突出矛盾

沿发展大道前行,顺着满园橘香拐进窑湾乡石板村九组,一处造型错落有致的静谧大院坐落于美丽橘园之中。这里是新修建的宜昌市救助站,占地5000多平方米,拥有100个儿童床位、160个成人床位,救助设施完备。不论规模还是设备,该站均属全省一流。而走进该站,更是能感到其中的温馨与人性化。流浪人员宿舍、活动室、阅览室、餐厅、娱乐室、健身房等一应俱全,流浪人员在这个临时之家感受到家一般的温暖。

    新建宜昌市救助站,是宜昌市民政局近年来狠抓项目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三年来,宜昌市民政局从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出发,着力化解了社会各界期待的、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逐一克难攻坚,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助推民政工作驶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广辟渠道,缓解了发展缺资金的矛盾

    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三年来,全市民政部门共向上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和项目性资金达28.3亿元,是上一个三年总和23亿元的1.23倍。以特许渠道筹集公益性福利资金。三年来,全市共向社会发行福彩16.74亿元,是上一个三年总和12.01亿元的1.39倍多。通过慈善等多种社会途径募集资金。三年来,全市累计通过慈善等多种社会途径共向社会募集款物达1.3亿元,是上一个三年的1.2倍。争取和筹集资金的大幅增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支撑。

★狠抓项目,化解了服务与需求的矛盾

科学谋划项目发展,按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和中长期期待,谋划了一批当前必备和中长期需要的民政项目,覆盖到社会养老、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事务、防灾减灾等各个领域。跟踪争取上级项目,紧盯和捕捉国家保障民生的一系列重大信息,提前谋划,主动出击,全力争取,先后争取国家和省的140多个项目在宜昌安家落户,累计获得项目扶持资金3.8亿元。配套经费做大项目。先后投入9449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29个项目的改扩建,弥补了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足。高标准建好项目,坚持按照“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质量”建好每一个项目,使绝大多数项目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品质上,都堪称全国、全省同行业一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宜昌市优抚医院、宜昌市救助站等一批单位就是最好的佐证。

★完善机制,解决了机制不健全的矛盾

    从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努力探索从“传统民政”走向“现代民政”的科学发展之路,建立健全了“三大主导机制”,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建立健全了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推进机制。坚持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量和定位,通过坚持不懈地争取努力,建立和完善了各级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了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紧密结合宜昌民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以“让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为重心、以“服务保障能力最大化”“争取各方支持最大化”为驱动的宜昌民政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监督机制。通过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常年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日常工作监督、邀请人大政协定期视察、内部常态监督等,建立健全了内外兼容、有机互动、运转高效的民政工作监督体系机制,在推动发展、提升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升职能打造亮点让群众受益

    2014年4月,秭归县“幸福村落”创建工作从全国30个公示项目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13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这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所谓“幸福村落”,是指将农村建设延伸到自然村落,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有利发展,群众自愿、便于组织,尊重习惯、规模适度”的原则,将每个行政村划分为数个村落,共推选村落理事长和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维权员、管护员、环保员等“一长八员”。“幸福村落”围绕发展村落经济、建设村落设施、维护村落平安、繁荣村落文化、解决村落困难这五个“幸福村落”创建的主要任务,为群众解决问题,构建幸福家园。在宜昌市民政局的推动下,目前,“幸福村落”建设已在全市农村广泛推开。

    三年来,宜昌市民政局把建设与宜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作为追求的直接目标,倾力打造工作亮点,显著提升了宜昌民政在全国全省的影响,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在传统领域推陈出新

    不断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研究传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课题,在传统领域持续不断地推进创新实践活动,不断使传统民政绽放出新的光彩。如在优抚工作中,在全国首推“情暖功臣”行动计划,探索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优抚服务管理机制,让优抚工作焕发出新的活力,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在救灾工作中,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推动13个县市区分别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行为,被省厅推广到全省。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切实抓好“社会救助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率先在全省夺取所有县市区通过验收达标的好成绩,让社会救助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新的领域奋力作为

    积极适应民政工作不断拓展和延伸的大趋势,依法依规,打破常规,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创新创造,着力打造新的工作亮点,不断开辟了民政工作的新天地。如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服务,在深入调研秭归县创建“幸福村落”工作的基础上,把全市538个行政村划分为4330个自然村落开展“幸福村落”创建,覆盖面达到50%以上,从而大大激发了基层民主自治的内生动力。该项创建工作还作为我省唯一的项目,入选“2013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指导夷陵区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其做法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也被人民网、凤凰网等国家多家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在前沿领域力求突破

    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抢抓先机,找准节点,千方百计研究解决民政工作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前瞻性新课题,打造出了一批前沿型、引领型的工作亮点。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宜昌市城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试行)》,化解了科学筛选、甄别社会救助对象的重大难题,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在全省民政系统率先打造的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使民政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省民政厅在宜昌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推广了其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