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政:完善配套制度 分项分类救助

日期:2015-06-10 11:2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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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作为全国首批“ 救急难”试点县(区)之一,注重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回应困难群众诉求,坚守急难家庭救助底线,补齐民生“ 短板”。2014 年,该区政府专门设立了200万元的“ 救急难”专项基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受助。

  制度设计注重三大环节

  夷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 救急难”工作纳入全区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夷陵区“ 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力量合力推进此项工作。

  为做好求助受理,该区设计了求助、受理、转办、协办四个程序。急难对象可以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有关社会救助部门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民政、教育、人社、卫生等相关社会救助部门直接受理属于本部门的求助事项。目前,该区14 个乡镇已全部在便民服务中心或民政办加挂“ 社会救助咨询受理”牌子;区民政局开通“12349”救助热线,完善了值班制度和求助转办流程。为抓好救助落实,该区完善了区级层面的工作实施机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定了《完善社会救助和“ 救急难”日常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 救急难”求助事项转办要求、“12349”社会救助热线值班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鼓励基层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及市民,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急难情形。建立“ 一对一”帮扶及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组织全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党员对城乡低保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实行“ 一对一”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救助。

  为确保救助公正公平、及时有效,该区还先后建立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大病关爱救助制度、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及其他应急救助制度。

  重点实施七项救助

  精神病患者免费救助。夷陵区于2006 年出台重度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共救助重度精神病患者2600 余人次,先后投入资金500 多万元,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大病关爱救助。夷陵区自2011 年开始实施大病关爱救助,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651 人,发放救助金1111.36万元。

  “幸福夷陵阳光基金”救助。2013年,夷陵区建立“ 幸福夷陵阳光基金”,主要针对家庭困难的16 岁以下少年儿童,在上学、生活、医疗等方面实施救助。目前已救助126 人,发放救助金38 万元。

  民生保险救助。2013 年,夷陵区政府出资176 万元,为全区13.7 万农民住房、家庭财产统一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2014 年,区政府又出资200 万元,为全区55 万居民(含暂住人口)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教育救助。目前,夷陵区教育救助覆盖了从幼儿园到大学阶段的学子。近5 年来,该区累计对1.2 万多名困难学生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307.5 万元。

  住房救助。2014 年,该区完成了648 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 万元。同时,每月为487 名城镇低保对象和497 个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

  专项救助。2014 年,夷陵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了多个专项基金。在区委群众工作部设立“ 信访基金”,每年50 万元;在区维稳办设立“维稳基金”,每年50 万元;在公安部门设立“重大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每年38 万元;在公、检、法部门设立“ 司法援助基金”,每年50 万元。同时,还协助落实了社保部门的“ 矽

肺病人困难救助基金”、区总工会的“ 困难职工救助基金”及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社会救助项目。

  重视处理六类个案

  急难事件的典型特点是个案化。为此,夷陵区始终把妥善处理六类急难个案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给无钱看病者垫资救助。樟村坪镇羊角山村的余某,于2006 11 月被确诊为白血病,住院治疗花费38 万元,欠账10多万元,2007 4 月好转出院。2014 4月,他旧病复发,再次入院治疗,4 个月花费36.3 万元,医生建议做干细胞移植,累计需要50 万元。区民政局从大病关爱基金中垫付10 万元,为他缴纳了部分住院费用,羊角山村企业捐赠了2 万元,樟村坪镇政府资助了2 万元,多方筹集20 多万元,帮助他完成了手术。

  给突发困难者主动救助。2014 7月底,雾渡河镇农村福利院院长在观音堂村走访时得知,该村低保对象姚某因患心脏病,急需手术治疗,总费用要12 万元,因未筹齐治疗款无法进行手术。区民政局获知这一情况后,启动大病关爱救助程序,为其垫付资金3 万元,帮助姚某顺利进行了手术。

  给外来急难者无私救助。2014 5月,新疆籍吴某到宜昌寻亲,不幸病倒,被送到夷陵区医院后,病情危急。知晓这一情况后,该区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区维稳办牵头,召集公安、民政、卫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医疗机构全力救治病人,公安部门迅速查找患者单位和亲人,民政部门负责相关费用。在未联系到其亲人的情况下,前后一个多月,多部门配合,支出费用5 万多元,妥善处理了吴某的医疗及善后事宜。

  给极贫无助者全方位救助。雾渡河镇居民黄某与外县残疾女结婚,婚后生育残疾儿子,生活不能自理,一家人靠低保金维持基本生活。2014 6 月,黄某被确诊为胰腺癌,经社区居民向民政局报告后,民政部门协调解决了他家的医疗、看护、基本生活等一系列问题,区镇两级共支付救助金8000 余元。

  给重病致贫者大额救助。黄金卡社区女童张某,随母亲和继父生活,2012 8 月被查出患白血病,长期到武汉协和医院治疗,已花去医药费23 万多元,医保报销了13 万多元,自费10 万多元。目前还要几个疗程,一年算下来要花费20 多万元。2013 年,区大病关爱救助金资助了她家5.29 万元,2014 年再次救助2.91 万元。

    给流浪乞讨人员温暖救助。2014 7 8日,小溪塔街道冯家湾社区网格员对一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现场拍照,并在网格上进行了上报。该区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获知信息后,迅速将其送往市优抚医院治疗。经过两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救助对象情绪稳定,但仍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目前暂时托养到区社会福利院,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刊登于2015年《湖北民政》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