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待遇有来源 运行有补助—夷陵区建立农村福利院经费财政保障机制
日期:2015-05-22 14:5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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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刘云波)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93 万元,用于全区12所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补助,解决了农村福利院长期存在的工作人员工资、运行经费无保障的问题。
2013 年,夷陵区将农村福利院登记为事业单位,但工作人员待遇与福利院运转经费来源没有明确规定。为此,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组成专班,对福利院运转情况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据此向区政府上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建议。
根据区政府的意见,农村福利院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和运转经费实行财政补助,按照供养对象与工作人员10∶1 确定工作人员名额,每名工作人员区级财政补助2 万元;运转经费按照集中供养对象人均1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以上两项共计落实资金293万元。【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5年5月20日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