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当阳市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
日期:2015-02-05 14:01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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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当阳市政府出台《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管理职责、申请审批流程、建设标准、服务范围以及处罚规定等。
该办法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一般以村为单位,一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或由若干相邻的村联建,其建设规模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以6%的平均死亡率和20年使用周期测算确定,单村建设的,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10亩,多村联建的,一般规划用地不超过20亩。
该部分同时规定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单人墓或双人合葬墓硬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立式墓碑高度不得超过60厘米,倡导墓碑平卧或小型化;公墓区绿化率不得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提倡和鼓励生态葬式,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节地葬式占有比例不低于30%。管理用房、祭扫场所、消防安全等设施和设备齐全。夏世国 李迎华、张清【刊载于2015年1月27日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