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做困难群众的“靠山”

日期:2014-10-27 15:44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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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作铭  蔡冬梅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民政部门是困难群众的“娘家”。民政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城乡困难群众当“娘家人”、自己人,才能真正赢得困难群众的理解、信任、支持和拥护,才能真正成为困难群众心中的“顶梁柱”和坚强“靠山”。

  要甘当困难群众的“服务员”。民政部门服务的三大群体分别是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要把这“三大群体”摆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求为想问题、办事情的“指针”。要自始至终把全心全意为“三大群体”服务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求,以百倍的努力来为其谋事、为其干事、为其成事。只要这“三大群体”有需要、有意愿,哪怕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做到位。

  要勇当困难群众的“代言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要正确对待困难群众的利益诉求,将之作为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是困难群众提出的合理性要求,能够解决的及时着手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求得困难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同时,要正确对待困难群众的愿望和期望,将其转化为创先争优的强大推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和要求,努力做到好上加好、优中创优,不断加快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步伐。

  要善当困难群众的“保护伞”。改善民生是做好困难群众工作的关键所在。只有把困难群众的事当大事,困难群众才会拿我们当回事;只有把困难群众当亲人,困难群众才会把我们当自己人。只要是具备解决条件的民生问题,就抓紧去解决,集中有限的资源、调集各方力量打好“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在最短的工作周期内得到满意结果。同时,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元化参与运作的方式,为促进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要乐当困难群众的“知心人”。困难群众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他们对社会生活的细微变化感受最深刻、最透彻。民政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基层、走近困难群众,在与困难群众朝夕相处、摸爬滚打的零距离接触中,才能听到困难群众的心里话、掌握当地的真实情况,为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做好工作提供帮助。同时,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对子,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像对待家人那样对待他们,像办好自己的事情那样办好他们的事情,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刊载于宜昌市《机关党建》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