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湖北省兴山县认真排查清退不符要求的农村低保对象

日期:2014-07-11 14:29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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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邓小华 万玲娥6月以来,兴山县开展全县农村低保核查专项清理行动,排查重点对象,清退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对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兴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在下乡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农村低保工作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兴山县民政局很快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响亮提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清退每一个不符合条件者,把那些生活极端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真正建立一个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社会救助体系。随后,开展了农村低保核查专项清理行动,重点围绕六类人员实施核查清理,即家庭拥有机动车辆的;享受企业养老保险的;有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的;有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死亡后继续领低保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及村干部的配偶、父母及岳父母、兄弟姐妹享受低保待遇的。

  在清查活动中,兴山县民政局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清退。组成督查小组,从严要求,分片督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4年7月9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