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湖北省当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更名为“社会救助局”

日期:2013-11-11 09:40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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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胡云、李迎华)近日,湖北省当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将“当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局”更名为“当阳市社会救助局”,同时加挂“当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增核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两名。核对中心成立后,将依法对申请低保、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提供并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报告。

  此外,农村福利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和法人地位也得到明确。10家农村福利院成为镇政府(办事处)所属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指导。福利院院长由镇政府(办事处)聘任。福利院工作人员按照供养人数的比例由福利院聘任,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3117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