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当阳市农村特困群众可享二次救助

日期:2013-11-05 07:47来源:宜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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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胡云 李迎华)为切实帮助解决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实际困难,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湖北省当阳市于日前在全市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特别救助制度,为300户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增发特别救助金,让特困家庭享受“二次阳光”。

  该市在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622户869人中,确定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收入微薄的重病、重残、高龄等特困家庭,每村不超过两户,进行特别救助。救助标准为在享受一类保障对象补助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80元的特别救助金,救助金随同低保金一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为了确保救助制度落到实处,该市严格救助标准和审核审批程序,按照村(社区)申报、镇(办事处)审核、市民政部门核查认定的程序,民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会同镇(办事处)直接入户核查,准确核定对象。对于享受特别救助的农村低保特困家庭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现一户一档,并同步建立救助对象数据库。【刊载于《中国社会报》2013年1010日第3版】